关于核对第111届广交会出口展区展位申请情况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大会规定,参展申请企业须按要求(参照《关于广州交易团开展第111届广交会出口展区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将相关资料交至我团,参展申请方正式生效。现将广州交易团第111届广交会出口展区展位已交资料企业及申请展区名称公布如下(详见附件),请核对。如有特殊情况,请于12月30日(星期五)前补交书面报告至我团。同时附件名单仅为申请情况,并非分配结果,分配结果请关注本栏目最新通知。
联系人:刘海燕、刘小虹、李建党,联系电话:81096339、88902218、88902533。
附件:1、 广州交易团第111届广交会出口展区一般性展位已申报企业及展区名称 .rar
2、广州交易团第111届广交会出口展区品牌展位已申报企业及展区名称.rar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