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对第110届广交会出口展区展位申请情况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按照大会规定,参展申请企业须将参展申请表加盖公章,交至我团,参展申请方正式生效。现将广州交易团第110届广交会出口展区展位已申报企业及展区名称公布如下(详见附件),请核对。本届组展时间十分有限,按大会要求,原则上不接受企业对参展申请更改,如有特殊情况,请于7月11日(星期一)前补交书面报告至我团。
注:该名单仅为申请情况核对,并非分配结果。分配结果请关注本栏目最新通知。
联系人:朱明辉、黄崇兴,联系电话:81096236、81096812。
附件:
1、广州交易团第110届广交会出口展区一般性展位已申报企业及展区名称.rar
2、广州交易团第110届广交会出口展区品牌展位已申报企业及展区名称.rar
广州交易团
二〇一一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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