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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州交易团办理第110届广交会进口展区国内采购商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9-29 16:00:00 来源:本网 字号:

各第110届广交会广州交易团参展企业:

    根据中国对外贸易中心的要求,现就第110届广交会进口展区情况及办理国内采购商证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110届广交会进口展区简介

    110届广交会继续在第一、三期设立进口展区,总规模 2万平方米 ,新增美国、拉美及加勒比和日本展团,并将举办中美省州经贸交流、拉美及加勒比主题日、中日经贸交流等系列活动。

展出时间:

第一期:20111015-19

第三期:201151-5

展出地点:  

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馆(中国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382号)

第一期:b9.3号展厅和10.3号展厅部分

第三期:b11.2号展厅部分

展览面积:

第一期:15,000平方米

第三期:5000平方米

参展展品: 

第一期:电子及家电、建材及五金、机械设备、工业原材料。

第三期:食品及农产品、医疗保健及美容护理产品、礼品及装饰品。

有关进口展区的详细信息,请关注广交会官方网www.cantonfair.org.cn

二、在广州交易团申请办理国内采购商证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广州交易团第110届出口展区参展企业;

(二)广交会进口展区相关商品2010年度进口额超1000万美元;

(三)广州外经贸企业协会会员;

(四)所需进口的产品符合进口展区设置的产品范围;

(五)采购商对进口产品具有决策权或建议权;

(六)持国内采购商证人员不从事出口贸易洽谈、采购活动,不在出口展展位内以参展商身份对外洽谈与签约。

符合条件的每个企业可申请2个免费名额,1个付费名额。

三、属以下任一情况的,不予办理

1.上届已办国内采购商证件未列入进口展区展馆门禁系统记录的(可向我团查询);      

2.企业或单位的国内采购商证件连续两届未列入进口展区展馆门禁系统记录的,从下届起取消企业或单位连续4届的进口展区国内采购商办证资格。

     四、办证需提交资料

    (一)《第110届广交会国内采购商证使用管理承诺书》(附件一);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并提供电子版(扫描成jpg文档,小于100k,用u盘存储);

(三)2010年进口业务证明(发票、报关单)复印件并提供电子版(扫描成jpg文档,小于100k,用u盘存储);

    (四)填写《第110届广交会进口展区国内采购商报名表》(附件二);

(五)人员资料要求:

1、新办证人员:递交照片及身份证电子版到交易团,扫描要求参照参展商证资料要求,电子版文件请用u盘存储,经我团工作人员拷贝后,交还u盘给企业,文件名用“公司简称+报名表”、“公司简称+人名相”和“公司简称+人名证”;

2、已持有往届办理ic卡国内采购商证的与会人员:不须递交相片及身份证电子版申请资料,但须带同证件到团部查验。如证件丢失,不能补办;

   (六)《广州交易团第110届广交会进口展区国内采购商报名汇总表》(附件三)。

    五、办证及领证时间

    办证时间:第一期109日前

第三期1025日前

    领证时间:第一期1014

第三期1030

地点:广州市东风西路1581011室。

    六、付费证收费标准

付费证分12345天五种证,按天收费,每天200元,每证工本费30元。付费证按额度计算,同1人次按1个额度计算,1个额度可办理1-5天。

七、其它注意事项

1、交易团对办证材料进行初审,审核合格的资料由交易团提交大会办证系统,经外贸中心审核通过后才予以办证;

2、一人不能同时办理同期两种以上(含两种)进馆证件;

3、持证人员进出进口展厅须刷卡验证。有关记录将成为证件持有者是否访问进口展区的统计凭据,广州交易团将根据大会反馈持有者的访问量确定下届相关企业办证额度;

4、不受理当届已向大会申请国内采购商证企业的申请。

 

 附件:1.110届广交会国内采购商证使用管理承诺书

2.110届广交会进口展区国内采购商报名表     

3.广州交易团第110届广交会进口展区国内采购商报名汇总表

                    

 

附件下载.rar

                            

广州交易团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联系人:黄崇兴,联系电话:81096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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