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为配合做好第109届广交会宣传和采购商邀请工作,现将《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109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宣传和采购商邀请工作的通知》(商办广函[2011]5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文件要求执行。
附件:通知.doc
2011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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