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州交易团办理第109届广交会进口展区国内采购商证的通知
各第109届广交会广州交易团参展企业:
根据中国对外贸易中心的要求,现就第109届广交会进口展区情况及办理国内采购商证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109届广交会进口展区简介
第109届广交会继续在第一期和第三期设立进口展区,总规模
展出时间:
第一期:2011年4月15-19日
第三期:2011年5月1-5日
展出地点:
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馆(中国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382号)
第一期:b区9.3号展厅和10.3号展厅部分
第三期:b区11.2号展厅部分
展览面积:
第一期:
第三期:
参展展品:
第一期:电子及家电、建材及五金、机械设备、工业原材料。
第三期:食品及农产品、医疗保健及美容护理产品、礼品及装饰品。
有关进口展区的详细信息,请关注广交会官方网www.cantonfair.org.cn。
二、在广州交易团申请办理国内采购商证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广州交易团第109届出口展区参展企业;
(二)广交会进口展区相关商品2010年度进口额超1000万美元;
(三)广州外经贸企业协会会员;
(四)采购商对进口产品具有决策权或建议权;
(五)持国内采购商证人员不从事出口贸易洽谈、采购活动,不在出口展展位内以参展商身份对外洽谈与签约。
符合条件的每个企业可申请2个免费名额,1个付费名额。
三、办证需提交资料
(一)《第109届广交会国内采购商证使用管理承诺书》(附件一);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并提供电子版(扫描成jpg文档,用u盘存储);
(三)2010年进口业务证明(发票、报关单)复印件并提供电子版(扫描成jpg文档,用u盘存储);
(四)《第109届广交会进口展区国内采购商报名表》(附件二);
1、新办证人员:递交申请表、照片及身份证纸版及电子版到交易团,扫描要求参照参展商证资料要求,电子版文件请用u盘存储,经我团工作人员拷贝后,交还u盘给企业,文件名用“公司简称+报名表”、“公司简称+人名相”和“公司简称+人名证”;
2、已持有往届办理ic卡国内采购商证的与会人员:不须递交相片及身份证电子版申请资料,但须带同证件到团部查验。如证件丢失,不能补办;
3、第104、105届广交会所办理的黏贴“进口展区”标志的“采购商证”(蓝色)不再使用,并采取凭旧证换领新证的办法。已办理第104届或105届广交会进口展区采购商证的国内采购商,本届广交会如需继续与会,须将旧证归还。如未能归还旧证,视为丢失证件,不能补办。
(五)《广州交易团第109届广交会进口展区国内采购商报名汇总表》(附件三)。
四、办证及领证时间
办证时间:第一期
领证时间:第一期
地点:广州市东风西路158号1011室。
五、付费证收费标准
付费证分1、2、3、4、5天五种证,按天收费,每天200元,每证工本费30元。付费证按额度计算,同1人次按1个额度计算,1个额度可办理1-5天。
六、其它注意事项
1、交易团对办证材料进行初审,审核合格的资料由交易团提交大会办证系统,经外贸中心审核通过后才予以办证;
2、一人不能同时办理同期两种以上(含两种)进馆证件;
3、持证人员进出进口展厅须刷卡验证。有关记录将成为证件持有者是否访问进口展区的统计凭据,广州交易团将根据大会反馈持有者的访问量确定下届相关企业办证额度。
附件:1.第109届广交会国内采购商证使用管理承诺书
2.第109届广交会进口展区国内采购商报名表
3.广州交易团第109届广交会进口展区国内采购商报名汇总表
广州交易团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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