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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州交易团开展第108届广交会 出口展区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5-28 02:07:13 来源:本网 字号:
关于广州交易团开展第108届广交会

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州交易团工作时间安排,定于61日至615日进行第108届广交会出口展区展位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说明如下:

 一、申报对象

 广州地区需要申报第108届广交会展位的进出口企业

二、申报注意事项

(一)时间及地点

201061615,广州市东风西路158101011室。

(二)申报事项:

1、申请企业根据50个展区展品(附件1)进行申报,申请企业先在广交会官方网站www.cantonfair.org.cn “参展易捷通”中完成网上申报,由易捷通生成打印申请表。

2、递交资料要求:

1107届曾参展企业:如无新资料(新获得专利、iso、国内外商标、国家或省市级奖励)提交,只需递交由参展易捷通打印的“108届广交会出口展参展申请表”。如有联营企业,需重新递交联营企业资料(“第108届广交会出口展联营参展申请表”(易捷通自动生成)、联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双方增值税发票复印件或双方签订的购销合同、联营企业退税登记证或出口货物免/退税认定表)。如107届联系人或联系方式有变动请提交《广交会联系人更改登记表》(附件3);

2新申请企业:除递交易捷通打印申请表外还需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仅外资企业提交)、对应展区各商会或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会员资格证、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证、海关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企业办公场所4d规格彩色照片、《广州外经贸企业档案表》纸版(附件6-1)、《广州外经贸企业档案表》电子版(附件6-2)(用u盘拷贝递交)

3新申请企业如有下列资料请一并提交:国家、省、市级奖励的证明材料、国际通行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社会责任标准和行业认证的证明材料、实用新型专利、发明专利、外观专利、产品列入《中国高新技术出口产品目录》的证明材料、参展展品在境内外获得商标注册的证书;

4新申请企业如有联营企业需递交联营资料(资料要求与曾参展企业相同)。

注:以上资料提交详情可参照“资料提交指引”(附件2)。

2、第108届品牌展位情况保持107届评审结果不变,相关企业根据107届品牌展区及展位数在易捷通平台进行申请。

3、各商会将加大力度对第108届广交会申请企业进行会员资格审查工作,请相关企业根据所在展区对应的管理商会(附件4)办理入会手续。

4、第107届参展企业在申请108届广交会时必须严格按照已签订的参展承诺书进行自查自检。

三、提交资料注意事项

(一)企业在网上填写“参展易捷通”时应按相关标准要求提交企业信息(附件5)。

(二)申请一般性展位联营的企业,需为工贸型企业,并在同一展区申请两个或以上展位方可联营。联营方式只限于工贸型企业和生产型企业联营。联营申请一经提交,概不修改,亦不予补报。申请展位时未提交联营资料(见上述“递交资料要求”)我团将视为不申请联营。

(三)特装申请一经提交,概不修改,严格按照分配结果执行。

(四)请确保登记或递交的广交会联系人联系方式正确无误,如在广交会申请直至广交会结束过程中联系人或联系方式有变动,请填写附件3表格传真至81096339

(五)新申请企业填报《广州外经贸企业档案表》(附件6)时,其中“企业简介”应涵盖企业成立时间、发展概况、产品特点、所获奖励、主要市场和外贸业务拓展情况等方面内容,字数不应少于350字。

(六)所有上报的纸质资料须为打印件,要确保清晰可辨并加盖企业公章。

 

请各有关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将纸质申报资料递交至广州交易团,完成申报工作,逾期不接受补报。展位最终分配结果以我团发出的《展位缴费通知书》为准。联系人:刘小虹、朱明辉、黄崇兴;电话:88902218、8109623681096812。有关广交会参展最新信息参见广州市外经贸局网站<广交会>专栏中“108届”项下内容。

 

 

广州交易团

年五月二十八日

◇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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