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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州交易团开展第107届广交会 出口展区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12-01 06:44:16 来源:本网 字号:
关于广州交易团开展第106届广交会

各有关企业:

根据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通知要求,我团定于121日至1215日进行第107届广交会出口展区展位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说明如下:

 一、申报对象

 广州地区需要申报第107届广交会展位的进出口企业

二、申报注意事项

(一)时间及地点

20091211215,广州市东风西路158101010室。

(二)申报要求

1、申请企业根据50个展区展品(附件1)进行申报,申请企业先在广交会官方网站www.cantonfair.org.cn “参展易捷通”中完成网上申报,由易捷通生成打印申请表,并将已加盖公章的申请表原件连同资料提交指引(附件2)要求的相关资料于申报时限内一并递交我团。

注:第106届已参展企业如无新资料(新获得专利、iso、国内外商标、国家或省市级奖励)提交,只需递交由参展易捷通打印的申请表,如106届联系人或联系方式有变动请提交《广交会联系人更改登记表》(附件3

2、第107届品牌展位申报仅限于第106届期间已递交申请资料的企业。已申报品牌展位企业,请对应此前提交申请的展区及展位数,在“参展易捷通”完成网上申报,并将系统自动生成的申请表打印交至我团。企业申请品牌展位的同时,亦可同时申请一般性展位。

3、各商会将对第107届广交会申请企业进行会员资格审查工作,请相关企业根据所在展区对应的管理商会(附件4)办理入会手续。

三、提交资料注意事项

(一)企业在网上填写“参展易捷通”时应按相关标准要求提交企业信息。(附件5

(二)申请一般性展位联营的企业,需为工贸型企业,并在同一展区申请两个或以上展位方可联营。联营方式只限于工贸型企业和生产型企业联营。联营申请一经提交,概不修改,亦不予补报。

(三)特装申请一经提交,概不修改,严格按照分配结果执行。

(四)请确保登记或递交的广交会联系人联系方式正确无误,如在广交会申请直至广交会结束过程中联系人或联系方式有变动,请填写附件3表格传真至81096339

(五)新申请企业填报《广州外经贸企业档案表》(附件6)时,其中“企业简介”应涵盖企业成立时间、发展概况、产品特点、所获奖励、主要市场和外贸业务拓展情况等方面内容,字数不应少于350字。

(六)所有上报的表格须为打印件。

(七)所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须清晰可辨并加盖企业公章。

四、企业经营信息申报

所有申请企业须于2010116日前报送2009年度企业经营情况一览表》(附件7)及本年12月份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有主管税务机关盖章的复印件)至我团。

 

请各有关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将纸质申报资料递交至广州交易团,完成申报工作。展位最终分配结果以我团发出的《展位缴费通知书》为准。联系人:刘小红、朱明辉、黄崇兴;电话:889022188109623681096812。有关广交会参展最新信息参见广州市外经贸局网站<广交会>专栏中“107届”项下内容。

 

 

                          广州交易团

                     〇〇九年十二月一日

◇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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