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第107届广交会品牌展位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商务部外贸司的通知要求,交易团现接受广州企业第107届广交会品牌展位申请。品牌展位企业实行二年一评制,展位数量安排原则上保持四届不变。车辆、工程机械展区品牌展位自第106届广交会开始使用,有效期与第107届广交会品牌展位相同。 请符合条件的企业(附件1)于8月14日前(车辆、工程机械展区须在8月7日前)填写《广交会品牌类展位申请表》(附件2)并盖章确认,连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附件3),按展区不同(每展区各2套复印件),交至广州交易团(东风西路158号广州国际经贸大厦10楼1010房间)。 联系人:黄崇兴、黄宗凯、朱明辉,联系电话:81096812、88902217、81096236。 附件:◇文1◇ ◇文2◇ ◇文3◇ 二〇〇九年八月三日另:相关文件请查阅以下网址http://www.cantonfair.org.cn/cn/exhibitor/detail.aspx?oid=8022http://www.cantonfair.org.cn/cn//exhibitor/detail.aspx?oid=8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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