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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105届广交会办证事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03-23 10:42:53 来源:本网 字号:
各有关企业:  根据第105届广交会办证工作要求,现将本届广交会办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办证单位必须签署《第105届广交会办证工作责任书》(附件1)。  二、本届与会人员仍需进行身份审核,合格者方能办证。同时,本届仍不办理国内参展代表证和国内采购代表证。  三、本届仍采用参展企业登录“易捷通”直接从网上上传办证资料的方式,为方便与会人员能顺利通过办证资料审核,请各企业对曾办证的参展人员资料(指未办理ic智能证件但已录入资料的)进行清理更新,修改后再上传(照片应使用近期的彩照,如已办理二代身份证的应及时更换);新办证人员先进行资料录入再上传。办证资料要求请阅(附件2)。  四、已在104届办理ic智能证件的与会人员,如105届广交会需要以所持证件的身份(包括参展商或国内采购商)参会者,请务必带回已有ic智能证件至交易团查验,经查验激活后方可继续使用;若本届参展人员的身份(参展商或国内采购商)或单位与所持证件不同者,按参展商换证手续办理,均需重新办证并每证收取工本费50元,原证件退回我团。  五、鉴于ic智能证件是长期多届重复使用,请注意保管,不能弯折,避免接触强磁场,谨防丢失。丢失证件会对大会安全工作造成较大隐患,故原则上不能补办。如确有需要,必须本人写出检查或情况说明,讲清原由,经大会各办(中心)主任或商(协)会会长,交易团团长及招展代理机构现场负责人以上领导审核签字报大会主管领导审批方可办理,每证收取工本费200元。  六、与会人员持合法ic智能证件但未经登记注册的,将被视为违规使用证件,此证件将被没收并谢绝持证人进馆。  附件:1.第105届广交会办证工作责任书   2.第105届广交会广州市交易团出口展区证件办理需知   3.第105届广交会广州市交易团办证工作时间一览表                   广州市交易团                 二○○九年三月十九日          ◇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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