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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州交易团开展第105届广交会出口展区申报展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11-28 07:21:01 来源:本网 字号:
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第104届广交会和今后一个时期广交会改革方案》,我团定于12月1日至15日进行出口展区展位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说明如下:   一、申报对象   广州地区需要申报第105届广交会展位的进出口企业   二、申报注意事项   (一)时间及地点   2008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广州市东风西路158号1208室。   (二)申报要求   申请企业根据50个展区,按品牌展位、一般性展位两类展位(详见附件1)进行申报,可同时申请两类展位。  1. 申报品牌展位。申请企业只需提供相应展区的品牌展位申请表格(附件2),其余资料待交易团另行通知后集中补齐。  2. 申报一般性展位。申请企业先在广交会官方网站www.cantonfair.org.cn的 “参展易捷通”中完成网上申报,由网上直接生成并打印申请表,根据指引(附件1)提交相关资料。如无新资料提交,第104届广交会参展企业只需提交网上申报打印的申请表。   三、提交资料注意事项   (一)企业在网上填写“参展易捷通”时应按相关标准要求提交企业信息。(附件4)  (二)申请一般性展位的企业如有联营(供货)单位,需在同一展区申请两个或以上展位方可联营,一经提交,概不修改,亦不予补报,联营方式只限于流通企业和非流通企业联营。  (三)所有申请企业须于2009年1月16日前报送《2008年度企业经营情况一览表》至我团。(附件5)  (四)新申请企业须填报《广州外经贸企业档案表》其中“企业简介”应涵盖企业成立时间、发展概况、产品特点、所获奖励、主要市场和外贸业务拓展情况等方面内容,字数不应少于350字。   (五)所有上报的表格须为打印件。   (六)所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须清晰可辨并加盖企业公章。   请各有关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将纸质申报资料上报至广州交易团,完成申报工作。联系人:朱明辉、黄崇兴;电话:81096236、88902166。有关广交会参展最新信息参见广州市外经贸局网站<广交会>专栏中“105届”项下内容。   附件:◇文1◇      ◇文2◇      ◇文3◇       ◇文4◇      ◇文5◇                   广州交易团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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