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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网上申报第104届广交会普通展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07-29 06:51:37 来源:本网 字号:
各有关企业:  根据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通知要求,现就第104届广交会普通展位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普通展位的定义  第104届广交会普通展位是指原广交会分配类展位和原招展类展位。  二、网上申请受理时间:  7月28日-8月8日,截止时间为8月8日17时,截止申报后,大会申请系统将自动关闭,不接受任何滞后申请及更改申请数据。  三、申请要求:  (一)企业按照《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部分)参展展品细目》(附件1)展品归类,根据经营产品申报相关展区展位。  (二)企业最小申请展位数量为1个。  (三)可以申报联营,但必须是参展企业在联营参展的展区拥有2个或以上展位,并在展位申报的同时备案,一个参展企业在同一展区内限申报不多于两家联营企业。  四、申请方法:  (一)申请企业登录广交会网站(www.cantonfair.org.cn)“参展易捷通”栏目,根据本企业之前向广州交易团递交的预申报情况,完成第104届普通展位申请。具体操作方法详见《广交会展位申请操作说明》(附件3)。  (二)企业申报情况及展位需求跟预申报有变化的,需在8月11日前向交易团递交由大会申请系统自动生成的展位申请表(盖章),逾期将视为放弃修改,交易团将根据预申报时情况进行审核。与预申报时无变化的,无需重新提交展位申请表。  (三)其他需上报书面材料另行通知。  由于时间紧迫,请各企业务必予以高度重视,按时完成申报工作,联系人:张韶兰、黄崇兴,联系电话:81096829、81096812。传真:81096339、81097902。地址:东风西路158号广州国际经贸大厦12楼1210房。附件:◇文1◇   ◇文2◇   ◇文5◇                广州交易团             二○○八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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