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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交易团关于进馆参展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10-14 10:18:58 来源:本网 字号:

各参展企业:  根据大会办的有关通知要求,现将企业、进口采购商进馆参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104届广交会开展期间,广州交易团团部设在琶洲展馆a馆2号馆c层08号房间(房号2-c08),联系电话为89130008,传真为89130008,电子邮箱为gz1215@yahoo.com.cn。  二、所有参展企业均须在广交会每期开展第一天(出口展区企业于10月15日、10月24日、11月2日,进口采购商企业于10月15日)上午11点前派员到广州交易团团部报到并领取统计表等相关资料。  三、为全面落实安全保卫工作,本届广交会将进一步加强证件使用和管理。凡丢失大会证件的,原则上不予补发;违规使用(转租、转借)证件的,一经发现,大会将按规定把相关证件使用人列入“黑名单”,不再为其提供办证服务。  同时,为做好广交会参展知识产权保护、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现将机电商会《第104届广交会机电馆知识产权保护、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附上,请各有关企业认真查阅并遵照执行。    专此通知  附件:◇文1◇                二〇〇八年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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