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中国对外贸易中心的要求,现就第103届广交会进口展区情况及办理国内采购商证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103届广交会进口展区情况
(一)展览时间:2008年4月15-20日 每天9:30-18:00
(二)展览地点:广州市广交会琶洲展馆a区4.2、5.2展馆
(三)展览面积:1.5万平方米
(四)展出展品:日用消费品、装饰品及礼品、食品及农产品、机械设备、小型车辆及配件、电子信息及家电、五金工具、建材及厨卫设备、原材料
二、国内采购商办证注意事项
第103届广交会进口展区采购商仍采取交易团定向组织方式,招商对象仍为与进口展区产品对口的有采购需求的进口业务自营或代理企业、政府部门或机构。
(一)采购商标准
1、在中国大陆合法注册的企业单位或合法登记的非企业单位。
2、所需进口的产品符合进口展区设置的产品范围。
3、采购商对进口产品具有决策权或建议权。
4、非企业单位须具有两年内的进口产品采购预算。
(二)办证资料及要求
1、曾在我团办理国内采购商证的采购商,只需提交《第103届进口展区国内采购商证广州交易团办理登记表》(附件2)。
2、新申请办理的采购商须提交以下资料:
(1)《第103届广交会进口展区国内采购商报名表》(附件1);
(2)《第103届进口展区国内采购商证广州交易团办理登记表》(附件2);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申请人员的2寸证件专用彩照和身份证复印件,同时提供相片和身份证的扫描文件(100dpi,比例1:1)。身份证复印件必须能清楚地辨认出人像和字迹,并裁成90mm×60mm规格,身份证应在有效期内;相片必须是用相纸洗印出来的近期证件专用彩照,五官必须清晰,头部占相片的2/3。
3、办证时间和地点:4月4日前将有关资料交至广州市东风西路158号,广州市外经贸局一楼服务大厅6号窗。
4、领证时间和地点:4月14日在广州市外经贸局一楼服务大厅6号窗,凭联络员证、办证员证或盖有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领取。
5、一人不能同时办理同期两种以上(含两种)进馆证件。联系人:张韶兰,电话:88902683、88902083。
(三)收费标准
国内采购商证分免费和付费两种,付费国内采购商证为100元/证,免费国内采购商证按照先报先得,并结合进口产品对口程度及上年度进口额大小予以安排。
三、国内采购商证进馆注意事项
(一)严格遵守广交会证件管理有关规定
1、国内采购商进馆须把证件挂在胸前,并随身携带有效身份证件以备保卫人员检查。
2、国内采购商证不能作为参展商证使用。
3、国内采购商证不得转借、变卖、涂改,违者大会予以没收并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同时,广州交易团今后不再办理当事人广交会进馆证件,并追究当事人所属单位的责任。
4、如国内采购商证件丢失,应马上向大会保卫办及广州交易团报告。
(二)认真做好进口成交上报工作
办理国内采购商证的单位须于4月23日前将参展情况、对进口展区组展的相关意见及建议,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我团,邮箱地址:gz1215@yahoo.com.cn。实现进口成交的单位,须按进口成交统计录入卡的要求,认真填写进口成交统计录入卡,于4月15-20日每天下午16:00时前报送广州交易团,进口成交情况将作为下届免费国内采购商申请安排的参考依据。
(三)严禁在展馆内派发宣传品及其他资料。
附件:1、第103届广交会进口展区国内采购商报名表
2、第103届进口展区国内采购商证广州交易团办理登记表
广州交易团
二○○八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