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改革发展
中共广州市委十届五次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广州市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明确了广州未来13个方面60条具体改革任务和措施,旨在通过全面深化改革,增创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产业竞争、城乡发展一体化、社会发展、文化发展、生态城市建设等六个方面的改革新优势,抢占经济制高点。
一、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
(一)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鼓励国有企业引入战略投资者,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重组,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鼓励非国有资本参股国有资本投资项目,发展非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
推进国有资产重组和国有企业改革。优化国有资本投向和结构,建立有进有退的国有资本流转机制,推进国有资产市场化、专业化、国际化开放性重组。支持准公益性国有企业提升市场化运作水平。完善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废除对非公有制经济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消除各种隐性壁垒,实行“非禁即入”,制定和落实非公有制企业进入特许经营领域具体办法。鼓励非公有资本进入医疗、教育、养老、社区建设等公共服务领域,重点支持非公有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主导产业、发展平台建设,建立重大项目面向民间投资招标长效机制。支持非公有资本通过出资入股、收购股权、认购可转债、融资租赁以及组建股权投资基金等形式,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和合资经营。
(二)完善现代市场体系
全面推行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把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把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把企业年检和个体工商户验照改为年度报告制度。健全全市统一的商事登记管理信息平台和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完善许可审批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制度。健全商事登记后续监管制度,制定与商事登记制度相配套的监管制度,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完善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制度,实现全程电子化登记和电子营业执照。
探索建立负面清单管理方式。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制定负面清单,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之外领域。建立完善安全审查、反垄断审查、行业监管、技术标准、信用体系等监管制度。清理、规范与负面清单管理方式不相适应的地方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完善区域金融中心建设的体制机制。深化金融改革试点,高标准建设以总部金融为主的广州国际金融城,拓展以民间金融为主的广州民间金融街,深化以科技金融为主的广州金融创新服务区改革,探索在南沙新区开展人民币资本项下可兑换、离岸金融、粤港澳台金融创新合作等国际金融试点。建立广州国际金融研究院,健全广州金融创新智库网络。
完善科技创新驱动机制。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和应用制度,探索设立知识产权法院,支持中新广州知识城、广州国际创新城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和服务试点。
(三)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一律取消审批,量大面广、基层政府管理更为便利有效的审批事项一律下放。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到2018年精简50%以上。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压减前置审批环节,规范年检程序和标准,简化审验手续,推动行政审批提速。完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制度,制定和公布市、区(县级市)保留的事项目录并实行动态调整,严格控制新设行政审批事项,未纳入目录的一律不得实施。严格控制和规范备案事项。建立全市统一的行政审批信息共享平台,向社会公布实施行政审批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统一公共服务办理事项和时限,规范办理条件和流程。
优化政府机构和职能设置。改革和完善国家级开发区管理体制机制,激发国家级开发区发展活力。
深化投资体制改革。推进项目审批分类改革,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市场化的投资项目,一律由企业依法依规自主决策,政府不再审批;对不涉及公共资源开发利用的项目一律改为备案制。简化备案手续,推行网上在线备案。实行企业投资并联审批,优化流程,统筹推进企业投资项目用地、规划、环评等审批制度改革,到2015年实现企业投资审批事项、时限压减50%左右。在条件成熟的公共资源利用领域试点推行将核准方式改为竞争性配置,采取公开招标等方式,培育和吸引多元化投资或运营主体。
(四)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深化对外开放。争取开展实施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试点。推进金融、教育、文化、医疗等领域有序开放,放开育幼养老、建筑设计、会计审计、商贸物流、会展、电子商务等服务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进一步放开一般制造业。创新外资管理体制,大幅简化外资审批程序。争取试点鼓励类、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合同、章程审批的前置事项改为后置办理。落实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政策,建设广州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实现与海关等部门信息系统的对接。积极参与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争取开展对境外投资项目实行备案登记制、网上自动登记制和负面清单管理试点,由事前审批转向事后服务。完善境外投资促进服务机制,开展个人境外投资试点,协调推动在外汇管理、金融服务、货物进出口等方面创新管理服务体制机制。
健全重大开放平台发展机制。在省统筹下申请设立自由贸易园区,在推进投资贸易自由便利、政府职能转变、建设国际化营商环境等方面进行突破创新。促进南沙新区各项政策尽快落地。支持空港经济区申报国家级航空经济示范区。推动花都开发区升级、增城和从化开发区扩区,支持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广州保税区申报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深化广州国家级开发区创新发展模式综合改革试验。创新重大发展平台管理体制和开发模式,积极参与建设国家级双边合作示范区。深化口岸管理体制改革,整合优化口岸布局和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功能,在南沙新区、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等区域推行分类通关改革和“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的通关模式。
深化穗港澳台侨合作。深入落实粤港、粤澳合作框架协议,加快建设广州南沙粤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区。探索吸引港澳资本在南沙新区合作开发的新模式。落实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行动计划,引入港澳服务提供者参与社会服务,举办民办非企业性质的社会服务机构。完善穗港澳金融合作机制,吸引港澳金融机构来穗设立合资金融机构,依法开设分支机构,推动金融机构赴港澳开设分支机构、拓展境外业务,支持三地金融机构合作设计创新金融产品。落实《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创新穗台经贸合作和交流往来机制。创新侨务工作机制,完善世界广府人大会办会机制,涵养和保护侨务资源,健全全球重点侨团、重点人士、新华侨华人和华裔新生代联络机制,创新海外侨界乡贤回乡投资创业引资引智机制。
二、广州外经贸落实改革、发展的重点举措
(一)增创体制机制新优势
创新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探索在自贸园区内试点对港澳投资者在服务业领域的投资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研究制定与国民待遇不符的负面清单。条件成熟后,稳步扩大试点范围到其他国家和地区。
推进与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在金融服务、商贸服务、现代航运服务和专业服务等领域扩大对港澳开放,放宽或取消对港澳投资者资质、股份比例、经营范围和从业人员专业资格等限制措施。探索穗港澳服务市场统一的政策、标准和机制。
探索服务业利用外资新业态。鼓励跨国公司设立共享服务中心、营销中心、财务中心等功能性机构;探索发展私募基金、创投基金等利用外资新形式;鼓励外资依托云计算、物联网等新兴技术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新业态。
提升贸易综合配套能力。积极发展航运金融、国际船舶管理等产业。拓展航运交易业务,建设航运资产交易平台。推动中转集拼业务发展,推进国际物流分配拨送,创建国际供应链管理中心。设立大宗商品交易和生产资料配置平台,推进国际贸易结算中心建设。
推动贸易方式多元化。大力发展保税贸易,探索建立“前展后贸”的贸易模式。支持自贸园区内企业发展离岸贸易。推进飞机、船舶融资租赁业务开展。大力发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市场采购出口贸易等新业态,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监管和支撑体系。
(二)增创外贸竞争新优势
建设“一带一路”桥头堡。与“一带一路”(丝绸之路经济带、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开展密切的经贸交流合作。探索举办“一带一路”城市经贸合作论坛。争取国家认定南沙为科技兴海产业示范基地。加快广州海外商品展销中心建设。
培育内外贸结合专业市场。积极推进圣地狮岭(国际)皮革皮具城、白马服装城、南天国际酒店用品批发市场、广东鞋业国际采购中心等市场申报国家内外贸结合专业市场试点资格,发展市场采购业务。
发展跨境电子商务等新业态。推动建设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着力解决跨境电商退免税、进出口通关、检验检疫、结汇等方面问题。选择若干供应链管理企业,培育成为大型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引导专业外贸电子商务平台与花都狮岭、增城牛仔等专业镇、专业市场合作,带动更多本地和异地中小企业出口。
整合优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推动广州保税区申报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推动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一期今年内正式验收,支持综保区申报国家级航空经济示范区,积极争取飞机融资租赁政策。深化落实海关总署对广州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先行先试的十条政策措施,提高通关效率。
分类指导加工贸易企业转型升级。支持本土加工贸易企业以科研院所、商协会及国家级、省级示范企业为载体,建立生产力提升辅导服务平台、技术创新平台以及品牌推广平台。引导港澳台加工贸易企业设立内销中心。推动外资加工贸易企业向高端环节转型,鼓励跨国公司将地区总部、研发、营销、物流等环节放在广州。
加快发展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出台服务贸易发展的指导意见,争取在政策体系、园区建设、公共平台、重点领域和企业等方面走在全国前列。加快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建设,扶持金融后台服务、数据分析、生物医药研发等新业态,拓展云服务、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等前沿业态。
(三)增创跨国经营新优势
强化高端招商选资。抓住总部经济、金融、科技三个重点领域开展招商引资,打造区域总部经济中心、区域金融中心、区域创新中心。围绕十大重点产业和“2+3+11”发展平台,突出对欧美、东南亚、日韩等地区招商。
培育本土跨国企业。鼓励本土企业通过建立境外加工组装基地、境外营销网络、海外研发中心和境外能源资源供给体系等方式,以广州为总部,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的跨国公司。引导有实力、有跨国经营需求的大型本土企业加快制订实施品牌、资本、市场、人才、技术国际化战略和跨国经营发展计划,提升在国际分工中的地位。
优化总部经济发展载体。加快推动花都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开发区、从化开发区扩区。以市“2+3+11”重大发展平台为依托,着力引进具有龙头带动作用的项目,完善产业配套和优化发展环境,引导制造业和金融、物流、商贸、会展、创意、健康等产业的总部企业向相关功能平台集聚发展。
建设国际化营商环境。认真梳理、修改与国民待遇不符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接全市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促进投资便利化。加快建设外商投资企业网上办事大厅,简化申报手续,推行网上在线办理,所需书面材料可由企业网上报送;网上系统与商务部、工商系统联网,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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