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
粤办函〔2017〕259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东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的重要批示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积极开展阳光政务建设,助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并在本方案公布后30个工作日内在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网站公开。有牵头任务的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省府办公厅将适时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
省府办公厅
2017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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