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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州市绿色智能家电换新活动细则

发布日期:2024-05-07 17:04:00 来源:广州市商务局 字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4〕48号)要求,进一步释放绿色智能家电消费潜力,促进家电以旧换新和节能减排,广州市商务局现正式开展2024年广州市绿色智能家电换新(即家电“以旧换新”)活动。

  一、活动时间

  第一阶段:2024年4月30日至8月

  第二阶段:待定,以实际执行为准

  二、活动内容

  每位消费者每周限领取2张家电券,活动期间(指第一阶段2024年4-8月合计)限领取和使用4张家电券。家电券名额有限,先到先得(手机需提前打开GPS且定位在广州市),逾期未使用则自动失效且超过领券次数将不可再次领取。为配合政府审计工作,活动主办方可能会收集活动用户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等必要信息,参与活动领券即代表同意上述要求。

  三、活动细则

  订单金额超500元可用,单笔9折500元封顶优惠。

  1.补贴产品:空调(含中央空调)、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含干衣机)、电视机、热水器(含壁挂炉)、吸油烟机、燃气灶(含集成灶)、洗碗机、扫(拖)地机、打印机、空气净化器、微波炉(含一体机)、电磁炉、电饭煲、电风扇、净水机和微型计算机(含台式和便携式计算机)等一级能效(水效)的家电产品,以及手机(不含PAD类产品)。线下企业购买手机需现场激活。

  2.补贴对象:在参与活动企业交付任一旧家电并购买补贴产品的个人消费者。

  3.家电券自领取后6个自然日内(含领券当天)有效,逾期作废,如5月7日11点领取的家电券使用截止时间为5月12日24点,其他时间领取的家电券使用时间依此类推。

  4.交付的旧机不限制类型,新机和旧机的数量需要一一匹配(即交一买一)。交付旧机的方式为携带到店或送新时同步收旧。

  5.用户持券到店消费时,并请先告知收银员使用家电“以旧换新”券,并按商户要求登记核实以旧换新资格,留存相关信息(具体以企业实际操作为准)。扣减商家等各类优惠后,每张家电券在达到消费门槛支付后自动核销优惠,单笔消费仅可核销一张家电券,一张券仅限购买一件补贴产品。

  

  操作指南:2024年广州市绿色智能家电换新活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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