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开拓重点市场事项)品牌培育项目初步安排方案的公示
根据省商务厅《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开拓重点市场事项)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商务贸函〔2024〕3号)等文件要求,我局初步拟定了我市2024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开拓重点市场事项)品牌培育项目资金安排方案,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6月4日—6月10日。
若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于公示截止前以书面形式向广州市商务局反映。单位意见加盖公章,个人意见请署名真实,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具体联系方式、反映的具体事项和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将不予受理。该公示资金计划不是最终下达资金计划,只是拟上报项目,不作为相关单位获得资金扶持的依据,具体资金计划以省商务厅最终下达通知为准。
附件:2024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开拓重点市场事项)品牌培育项目初步安排计划
广州市商务局
2024年6月4日
(联系人:朱安琪,电话:81045263,电子邮箱: zhuanqi@gz.gov.cn)
附件
2024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开拓重点市场事项)品牌培育项目初步安排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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