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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消费枢纽建设事项)培育商贸流通领军企业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06-21 18:19:38 来源:广州市商务局 字号:

  按照《广东省商务厅经管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外经贸发展及现代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粤财工〔2020〕97号)》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粤府〔2023〕34号)》的规定,现将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消费枢纽建设事项)培育商贸流通领军企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6月21日—27日(共7日)。

  若对拟奖励培育商贸流通领军企业名单有异议,请于公示截止前以书面形式向市商务局反映。单位意见加盖公章,个人意见请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具体联系方式、反映的具体事项和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将不予受理。公示资金计划不是最终下达计划,不作为企业获得奖励资金的依据,具体资金计划以市商务局最终下达通知为准。


广州市商务局

2023年6月21日


联系电话:88902220

受理时间:2023年6月21日—27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附件

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消费枢纽建设事项)培育商贸流通领军企业公示表

序号

培育商贸流通领军企业名单

奖励扶持金额(万元)

备注

1

广东省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100

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企业

2

广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100

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企业

3

广东高捷航运物流有限公司

100

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企业

4

广州华新商贸有限公司

100

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企业

5

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100

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企业

6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

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企业

7

宝供物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80

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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