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商务局关于2023年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项目)拟安排计划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政策措施(修订版)的通知》(粤府〔2018〕78号)、《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3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商务资函〔2022〕104号)和《广州市商务局关于申报2023年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项目)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就广州市2023年省利用外资奖励项目拟安排计划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15日至3月21日。
若对上述拟支持项目有异议,请于公示截止日期前以书面形式向广州市商务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匿名反映不作受理。凡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将不予受理。公示资金安排计划不是最终下达计划,不作为项目申报单位获得资金扶持的依据,具体资金安排计划以市商务局最终下达通知为准。
附件:2023年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项目奖励资金拟安排计划
广州市商务局
2023年3月15日
联系电话:82328182、88902308
受理时间:2023年3月15日—2023年3月21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附件:
2023年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项目)奖励资金拟安排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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