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商务局关于拨付2024年市级外贸稳增长资金开拓国际市场事项(2023年7-12月)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函〔2020〕12号)、《广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商务规字〔2022〕3号)、《广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2024年市级外贸稳增长资金开拓国际市场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现拨付2024年市级外贸稳增长资金开拓国际市场事项(2023年7-12月)资金(详见附件)。
相关单位收到资金后,应按照国家有关财务制度规定进行管理和使用,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完善的项目和财务档案管理制度,并按规定自觉接受财政、商务、审计等部门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等。
专此通知。
附件:2024年市级外贸稳增长资金开拓国际市场事项(2023年7-12月)资金安排表.xlsx
广州市商务局
2024年11月14日
(联系人:朱军,电话:81096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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