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商务局关于拨付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项目资金的通知
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3业务年度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粤商务贸函〔2023〕60号)等文件要求,经评审,现拨付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项目资金,其中一般企业类项目拨付金额至千元(千元以下的尾数不拨付,详见附件)。
各企业收款后请按国家有关财会制度规定做好账务处理,专款专用,自觉接受有关单位的监督检查,配合专项检查、绩效评价和审计等后续管理工作。
专此通知。
附件:1.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项目一般企业类资金安排表
2.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项目普惠平台类资金安排表
广州市商务局
2024年8月30日
(联系人:林岚,联系电话:81096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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