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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商务局关于拨付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消费枢纽建设事项(第二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21 17:07:41 来源:广州市商务局 字号:

各有关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消费枢纽建设事项)使用分配计划和绩效项目的通知》(粤商务建函〔2024〕31号)的规定,现拨付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消费枢纽建设事项(第二批)(见附件1),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拨付

  请项目单位填写《广州市商务局财政专项资金授权支付用款申请表》(一式1份,见附件2)签字盖章后,在6月21日(星期五)前送市商务局(市场规划建设处)申请拨付,市商务局将专项资金直接拨付至项目单位。

  二、资金使用

  项目单位收到财政扶持资金后,应按照《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等财务制度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完善的项目档案管理。

  三、监督管理

  各项目主管部门、项目单位自觉接受有关单位的监督检查,配合专项检查、绩效评价和审计等后续管理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消费枢纽建设事项(第二批)安排表

  


广州市商务局

 2024年6月21日


(联系人:刘文祖,电话:81329353)

附件

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消费枢纽建设事项(第二批)安排表

序号

主管部门

项目名称

项目单位

方向

金额(万元)

1

花都区科工商信局

广州融创文旅城省级示范特色商圈改造

广州融创汇润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支持步行街(商圈)改造提升

125

2

黄埔区商务局

广州黄埔农产品直供配送中心建造工程项目

广州埔供优选配送服务有限公司

促进商贸流通行业高质量发展

40.44

3

越秀区商务局

朴朴超市消费终端网点冷藏冷冻前置仓建设项目

广州市朴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促进商贸流通行业高质量发展

98.67

合计

26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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