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商务局关于拨付省级2023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重点展会和展会配套体系)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单位: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下达省级2023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重点展会和展会配套体系)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商务服函〔2023〕21号)和《广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省级2023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重点展会和展会配套体系)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要求,现将省级2023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重点展会和展会配套体系)拨付各单位(附件1)。请填写《广州市商务局财政专项资金授权支付用款申请表》(附件2),并于8月31日前报我局(会展处)。
各单位收到资金后,按现行财务会计制度作账务处理,并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配合做好专项检查、绩效评价和审计等资金管理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省级2023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重点展会和展会配套体系)项目拨付表
广州市商务局
2023年8月30日
(联系人:段小姐,电话:88906182;邮箱:duanyuanyuan@gz.gov.cn)
附件1
省级2023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重点展会和展会配套体系)项目拨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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