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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商务局关于拨付2023年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口岸方向)口岸建设事项资金的函

发布日期:2023-07-10 11:14:09 来源:广州市商务局 字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3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口岸方向)项目申报及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商务陆字〔2022〕5号)《广东省商务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口岸方向)对下转移支付项目分配计划的通知》(粤商务陆字〔2023〕1号)等文件要求,现将省商务厅下达我局的2023年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口岸方向)口岸建设事项资金拨付你单位。

  请你单位收到资金后30 日内将资金分配方案、资金拨付情况、资金执行时间进度安排等有关情况报送我局,并按月报送资金支出情况。同时,要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并对项目后续管理、承担绩效评价、政府审计等工作负责。

  专此函达。

  附件:资金拨付明细表


广州市商务局

2023年6月19日


(联系人:刘广民,电话:38920498)


附件


 

资金拨付明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补助金额

(单位:万元)

备注

黄埔海关

黄埔口岸外贸物流及法检全链条智能化项目

300


广州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广州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港口锚地预警管控系统

375


广州海关

广州海关技术中心南沙进出口汽车检测中心建设项目

600


广州电子口岸管理有限公司

关港贸物流联盟链平台项目

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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