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商务局关于拨付2025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发展事项)提升公共服务能力事项公共服务平台项目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25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发展事项)申报指南的通知》(粤商务服函〔2024〕219号)和《广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2025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发展事项)提升公共服务能力事项项目入库工作申报指南的通知》,经组织申报、审核和公示等程序,现拨付2025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发展事项)提升公共服务能力事项公共服务平台项目资金。
各单位收到资金后,应按照国家有关财务制度规定进行管理和使用,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完善的项目和财务档案管理制度,并按规定自觉接受财政、商务、审计等部门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等。
专此通知。
附件:2025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发展事项)提升公共服务能力事项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安排表.wps
广州市商务局
2025年9月2日
相关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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