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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埔海关加工贸易计算机联网管理模式简介

发布日期:2002-10-10 06:54:16 来源:广州市商务委 字号:

  随着加工贸易的蓬勃迅速发展,传统监管模式已难以适应形势,为提高海关监管的有效性,方便企业合法进出,支持外贸出口,我关精心设计了海关与加工贸易企业计算机联网管理模式;于2001年7月在广州保税区试行。运行效果初步证明:新模式利用“电子底帐+计算机联网”的科技手段,实现了加工贸易监管模式改革质的飞跃,既有利于企业发展,又保证了海关监管更高效、更严密、更科学。

一、实施联网管理模式的企业须具备的条件
(一)企业守法经营,资信可靠,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半年内无走私违规情事,并有足够的资产或资金为本企业因实施联网管理应承担的经济责任提供总担保;
(二)在中国关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高新技术生产;其生产产品已列入科技部、外经贸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共同编制的《中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目录》;
(三)具有进出口经营权,并且在海关注册;
(四)本企业年出口额(包括加工贸易深加工结转)在1亿美元以上;
(五)企业内部对物流已实行计算机管理,且计算机运行的程序为系统的高等级程序;
(六)企业能按海关要求实时自动提供其对物流管理的相关数据或以原始数据归并的统计数据;
(七)企业具备海关对其物流数据实时监控的硬件要求。

二、联网管理模式的主要内容
  联网管理模式核心内容是以“电子帐册”取代《登记手册》,实行“备料管理,分段备案,滚动核销,联网核查”,具体内容有:
(一)企业以前6个月的进口料件总金额为基数,根据生产需求申请半年度的进口总金额;按进口料件及出口成品对应的hs制度前四位数商品编码申请进出口商品种类,经海关人工审核后建立电子帐册经营范围底帐,设立“电子帐册”。
(二)料件进口、成品出口前企业以edi方式向海关申请具体的商品编码、名称、规格、单位以及成品的准确单耗,海关以经营范围底帐进行计算机电子审核,建立进出口商品备案底帐。须照章征税的消耗性物料不纳入电子帐册管理。
(三)进出口环节以进出口商品备案底帐、半年度进口总金额进行控制。进口料件的累计金额不能超过半年度进口金额额度。
(四)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海关要求向海关申请核销某一时间段的实际进出口及料件耗用等数据,海关以进出口报关底帐数据对其进行比对验核,该核销期的余料(期末数)经海关核定后“滚动”到下一核销期作为下期期初数,不必办理余料结转手续。
(六)海关以计算机联网的形式对企业的进出口物流管理数据进行实时核查,并通过进出口报关底帐数据,对企业物流信息实行动态分析、监控,结合下厂重点核查,实施有效监管。

三、联网管理模式运行效果
(一)在审批、备案、报关、进出口、核销的全过程实现海关与企业的联网管理。一是使传统模式下各个分散的监管环节组成了一个前后贯通、互为监督的有机整体,提高了海关监管的质量和效率;二是减少了审批环节,极大地缩短了通关时间。联网后,企业可足不出户,直接以edi方式向海关申报;以备案为例,企业从向海关发送电子报文到收到海关审核回执,最快只需3分钟。
(二)设立“电子帐册”,取代传统的《登记手册》,对企业进出口活动进行一体化管理;克服了手册管理的缺陷,将企业从“手册满天飞”的困境中解脱出来,将海关从沉甸甸的单证作业中解放出来,实现了加工贸易监管模式改革质的飞跃。
(三)实行“备料管理”,克服了传统模式料件的实际需求数量受其备案数量限制的缺点;建立“帐册经营范围底帐”,以帐册经营范围底帐对实际进出口货物备案进行控制,打破了海关八小时工作制度的制约,实现二十四小时均可申报备案的重大突破。
(四)对合同实施“分段备案”,企业可根据客户的需求及时、准确申报实际进口料件;出口产品及其单耗的备案,大大减少了企业变更次数,提高了备案效率,从根本上解决了以虚拟计划合同为主的监管模式难以适应企业现代化生产运营要求等问题;备案单耗准确性的提高,有利于提高海关查验,核销环节的有效性。
(五)对电子帐册实行“滚动核销”,企业不必再办理余料结转手续。新的核销方式以计算机自动核对核算,解决了传统核销方式人工核算核对耗时耗力、容易出错等问题,一次核算一般只需2、3分钟即可完成,且核算结果更准确可靠。
(六)实行“联网核查”,增加了企业管理的“透明度”,促进企业守法自律,规范内部管理,有利于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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