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广州市商务局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近日,广州市出台了《关于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5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措施》(国办发〔2023〕42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措施》(粤府办〔2024〕3号),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加快我市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我市制定了《若干措施》,推动重点工作任务落地,消除内外贸衔接制度障碍,营造内外贸一体化良好发展环境。
二、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一体贯彻国办发〔2021〕59号、国办发〔2023〕42号和粤府办〔2024〕3号文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细化了具体政策措施。主要有三点考虑:一是规则制度引领,加快调整完善相关规则、管理、标准,打通阻碍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制度堵点。二是主体培育发力,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市场主体、重大平台培育,加强内外贸一体化渠道建设,助力企业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顺畅切换。三是服务保障到位,在内外贸企业关切的财政金融、通关物流、知识产权、人才等方面予以支持,营造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良好环境。《若干措施》从规则机制衔接、畅通渠道、主体培育、优化环境、财金支持、组织保障等六个方面提出18条措施。
(一)促进内外贸规则机制对接
推广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提升国际国内标准一致性,促进内外贸标准衔接;支持海关AEO制度互认交流和宣传推广,加快建设AEO培育实训基地,进一步优化AEO培育和认证工作机制,促进内外贸检验认证衔接;深化全球溯源中心应用推广,打造内外贸融合发展制度高地;推进内外资公平竞争,促进内外贸监管衔接;推进内外贸产品实施“同线同标同质”政策,支持专业机构提供“同线同标同质”检测认证等技术服务。
(二)促进内外贸市场渠道畅通
支持外贸企业与电商平台、直播平台进行对接洽谈,推动外贸出口产品上电商平台、进直播间,不断拓展国内市场;支持有条件的国有大型商贸、物流企业、老字号企业、餐饮企业“走出去”拓展国际市场;建设高水平内外贸融合发展平台,打造进口货物国际分拨中心和一批内外贸一体化商圈,用足用好展会资源,强化展会与产业升级、贸易物流、旅游消费协同促进功能。
(三)培育内外贸一体化市场主体
加强我市内外贸一体化政策宣传,加大内外贸一体化试点企业培育力度,帮助企业加强内外贸市场风险识别、监测及管理,防范化解内外贸经营重大风险;鼓励我市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开展区域品牌建设,支持我市企业培育自主品牌、收购知名品牌,培育和发展老字号品牌和公共品牌。打造内外贸一体化质量品牌标杆企业。
(四)优化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环境
严厉打击知识产权重复侵权、恶意侵权及其他严重侵权行为。完善海外维权援助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广州市知识产权涉外风险防控体系,指导企业开展知识产权国际合规建设;提升信用监管效能,推动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与行业信用评价深度融合;加快国际物流体系建设,进一步优化监管模式,助力外贸企业降本提效;加强校企合作,支持学校深化产教融合,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和保障力度。
(五)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励银行加大对内外贸企业的信贷支持,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发挥信用保险支持作用,落实出口信用保险各级支持政策,提高出口信保理赔质效。
(六)强化组织保障
健全工作机制,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加强经验总结和推广,挖掘典型案例,宣传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成效,营造内外贸一体化发展良好氛围。
三、关键名词解释
AEO制度:经认证的经营者(AuthorizedEconomicOperator,简称AEO)是世界海关组织提倡的一项通过海关对守法程度、信用状况和安全水平较高的企业进行认证的制度。它旨在提升全球贸易供应链的安全与便利化水平,给予认证企业通关等方面的优惠措施,被誉为国际贸易的“绿色通行证”。
AEO制度的提出者是世界海关组织(WCO),该组织于2005年通过了《全球贸易安全与便利标准框架》,旨在应对日益增长的国际商业需求,提升贸易安全与效率。AEO认证要求企业在遵守海关法规、管理商业纪录、经济可靠性、沟通合作、员工培训及信息安全等多个方面达到海关设定的标准。获得AEO认证的企业可以享受一系列通关便利,如优先办理、减少查验频次、快速通关等,从而降低贸易成本并提高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