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广州市关于加快会展业发展的若干措施

发布日期:2024-12-19 18:24:08 来源:广州市商务局 字号:

  为便于各有关单位和企业、社会公众更好地知晓、理解《广州市关于加快会展业发展的若干措施》(下称“《若干措施》”)的相关内容,现作解读如下:

  一、出台《若干措施》的目的是什么?

  近年来,广州国家中心城市地位更加巩固,国际商贸中心、国际交通枢纽功能更加突出,城市国际影响力快速提升,产业转型升级步伐显著加快,会展业高质量发展态势更加明显,广州已经发展成为我国最具影响力和竞争力的会展城市,会展规模居全国前列。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15 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6〕25 号)、《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创新展会服务模式 培育展览业发展新动能有关工作的通知》、《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推动会展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商务厅字〔2021〕26号)精神,本次修订《若干措施》围绕建设国际会展中心的目标任务,从政策层面进一步聚焦支持培育引进新展会,促进展会高质量发展、支持举办高端会议等方面,促进我市会展业高质量发展,增强会展业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功能。

  二、跟原来的会展业扶持政策相比,《若干措施》修订有哪些创新和突破?

  跟原有政策相比,此次修订增加了政策聚焦度,加大了政策支持力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提出行业发展新方向。结合行业发展新趋势,引导行业绿色化发展,鼓励各部门、社会机构整合自身资源助力展会实现碳中和,并对在我市举办的、实现碳中和的展览项目,给予资金扶持。

  二是提升展会国际化水平。对在我市举办的国际展会(含培育期和非培育期展会),每届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鼓励展会国际化发展。

  三是加大对举办新展览项目的支持力度。为增强我市政策的竞争力和吸引力,充分发挥大规模展览对我市经济的带动作用,将10万平方米以上的展览奖励标准由150万元调整为200万元,同时新增15万(含)平方米以上的,奖励300万元的表述。

  四是聚焦我市发展方向和重点。对符合我市“产业第一,制造业立市”需要的优势产业、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等题材展会,且其工业装备、生产设备、新型材料、先进技术等展示的合计展位面积超过5000平方米的,奖励额度最高上浮20%。此外,对国际性展会和行业性展会也增加了属于我市鼓励发展产业的表述,突出政策的聚焦度。

  五是加大对企业境外办展的支持力度。为鼓励会展企业加快“走出去”办展步伐,提高其国际市场经营能力,提升我市会展业国际化水平,推动我市会展业高质量发展,将原来“面积5000平方米(含)以上的奖励30万元”调整为“面积5000平方米(含)至1万平方米的奖励30万元,1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奖励50万元”。

  三、新《若干措施》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若干措施》立足广州会展业发展的实际情况,结合会展中心和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要求,提出了17条具体举措,确保能落地、有实招、见实效。主要分为四个方面:

  一是培育引进新展会。通过支持举办新展览项目,激发我市展会活力,推动我市展会质量和规模双提升。

  二是促进展会高质量发展。从支持展会扩大规模、稳定大型展会发展、推动展会品牌化发展、鼓励展会国际化发展、助力企业“出海”办展,加快展会绿色发展、促进小微企业上规模发展等七个方面着手,助推我市会展业高质量发展。

  三是支持举办高端会议。对在经济、科技、文化、商贸等领域以服务产业、技术研讨等为主要目的,有利于提升我市城市形象、促进产业发展、创造城市竞争新优势等的国际性会议,以及属于我市鼓励发展产业的行业性会议给予支持,聚焦支持方向,实现以会促招、以会带产,提升我市会议能级和影响力。

  四是明确展会定义、扶持范围、港澳机构待遇、分期举办申请方式等。文件有效期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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