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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广州市促进外资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发布日期:2023-01-10 16:39:59 来源:广州市商务局 字号:

  一、出台背景

  近年来,我市利用外资实现量稳质增,实际使用外资规模居全国前列,连续11年保持增长;利用外资质量进一步提升,制造业实际使用外资增长70%以上,高技术产业增长40%以上,外资已成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按照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高水平对外开放、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关于锚定高质量发展推进外资稳存量扩增量的工作要求,作为进一步提振外商投资广州信心的重要举措,我市出台了《广州市促进外资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在稳定我市外资基本盘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利用外资质量,以高水平开放吸引全球优质要素资源,更好发挥外资促进高质量发展、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的积极作用。

  二、主要内容

  《措施》聚焦外商投资全流程服务保障,进一步优化我市外商投资营商环境,稳定投资预期,从6个方面提出20条措施,为外资企业在我市扎根发展提供制度保障。主要内容如下:

  (一)推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重点引导外商投资制造业,落实鼓励产业目录优化外资结构,建设南沙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提升重点平台开放水平。

  (二)加大财税支持力度。落实外资奖励政策,对在广州设立的外资新项目和增资项目,按获得省财政利用外资项目奖励的一定比例予以配套支持;支持外商投资创新发展;深化办税便利化改革。

  (三)促进投资便利化。支持多种形式外商投资,实施市场准入“极简审批”,统筹保障外资用地用电,保障货运物流通畅,促进通关便利化。

  (四)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完善金融支持外资服务,便利跨境投融资。

  (五)强化人才服务保障。推动国际化高端人才集聚,便利重点外商和境外高端人才出入境。

  (六)提升外商投资促进服务水平。强化外商投资权益保障,加强重大外资项目招商服务,完善外商投资服务体系。

  三、主要特点

  一是贯彻实施国家战略和落实中央、省促进外资政策。《措施》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高水平对外开放、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以及国家、省稳外资工作要求,结合国家发展战略,鼓励外资企业深度参与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粤港澳大湾区、RCEP等重大战略,推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同时,注重突出我市特色,将《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粤港澳大湾区配套措施等开放政策中操作性强、具有广州特色、适用于当下形势的政策措施吸纳到《措施》中。

  二是促进外资高质量发展《措施》提出优化外资结构,重点引导外商投资制造业,促进服务业和制造业融合,引导外资绿色低碳发展。推动南沙自贸试验片区和国家级、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等重点开放平台高水平利用外资。对于在经济社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制造业外商投资企业,纳入市稳外资工作专班机制协调,稳定外资制造业骨干企业产业链供应链。

  三是首次设立市本级促进利用外资扶持资金。《措施》提出,对在广州设立的外资新项目和增资项目,按获得省财政利用外资项目奖励的一定比例予以配套支持,并鼓励各区在市财政奖励的基础上另行安排奖励。通过省、市、区三级财政叠加支持,切实惠及外资企业在穗发展。

  四是突出外商投资便利化和全流程服务保障。《措施》聚焦外资企业引进、落地、达产、运营全过程,从财税支持、商事登记、用地用电、物流通关、金融外汇、人才保障、出入境便利化等方面提出具体举措,强调外商投资便利化、外资权益保障和投资促进服务,提振外资企业在穗发展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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