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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广州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重点产业扶持政策(试行)》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2-08-25 10:50:25 来源:广州空港委 字号:

  按照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广州空港委针对规范性文件《广州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重点产业扶持政策(试行)》(以下简称《扶持政策》)解读如下:

  一、起草情况

  (一)背景及依据

  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我国发展阶段、环境、条件的深刻变化,作出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的重大战略部署。为进一步助推综合保税区实现高水平开发、高质量发展,国务院于2019年1月出台了《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了21项任务举措,目标是推动综合保税区发展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加工制造中心、研发设计中心、物流分拨中心、检测维修中心、销售服务中心等“五大中心”。综合保税区作为开放型经济建设的重要平台,将在发展对外贸易、吸引外商投资、促进产业创新升级、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等方面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此背景下,广州市重点聚焦用好“21条”新举措,推动关键政策尽快落地,加快实现综合保税区创新升级。

  为抢占发展先机,国内各省市积极落实,开启新一轮产业谋划和布局,争先出台相关政策举措,培育综合保税区在产业配套、营商环境等方面的综合竞争新优势。2019年3月,杭州海关第一时间研究制定了支持综合保税区建设12条措施,迅速推进并率先探索启动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质、“四自一简”、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等业务;2020年6月2日,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发布《关于促进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对外开放与创新发展若干意见》,以建设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最强的自由港为目标,聚焦国际物流、国际贸易、离岸金融、国际研发等国际业务。

  广州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自2014年一期封关运作以来,积极作为,善作善成,区内跨境电商、生物医药和航空物流等业态加速发展,产业整体呈现稳健发展态势。但对新业态的发展探索仍处于起步阶段,在产业规模、政策突破等方面与上海、北京、深圳等地的海关特殊监管区仍存在较大的差距,有必要乘势而上、抢抓机遇,尽早制定符合发展实际的政策举措,形成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的政策效应和比较优势,助力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二)目标及任务

  一是实现规模突破,预计到2025年,推动机场综合保税区进出口总额突破500亿元、机场口岸进出口货值超5000亿元。二是实现战略突破,从传统国际货物集散中心上升为国家空港型物流枢纽和全球跨境电商枢纽港。三是实现业态突破,加快实现保税研发、检验检测、展贸交易、高端制造等产业新业态零的突破。

  二、《扶持政策》主要内容

  本《扶持政策》共分二十五条。

  第一条明确了明确目标任务以及制定政策的意义。

  第二条明确了产业发展导向。

  第三条明确了申请主体的相关条件。

  第四条对企业因开展符合综合保税区产业导向的业务而承租的仓库、厂房,给予租金补贴,减少企业运营成本。

  第五条对自建冷链基础设施或获得省级以上“智能物流示范基地”类称号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奖励200万元。

  第六条鼓励企业扩大进出口规模,助推综合保税区外贸进出口提升发展量级,加快实现高质量发展。

  第七条鼓励企业积极申报海关AEO高级认证,提升通关信用等级。

  第八条在原用地项目经济贡献奖励的基础上,结合新引进项目实际,提供竣工验收前业务经营状况、投产运营后的经营状况、引进客户注册的招商奖励等多个维度的奖励,尽可能覆盖各类型项目运作模式和周期,强化政策引导能力。

  第九条针对非用地项目,结合其实际经营及引进客户注册的招商奖励等维度给予奖励。

  第十条对从事航空货物国际中转业务的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6000万元的奖励。

  第十一条对开展期货保税交割、大宗商品交易等业务的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奖励。

  第十二条支持建设研发机构,并明确相关补贴标准,鼓励机场综合保税区内企业加大研发创新力度。

  第十三条支持企业建设众创空间、孵化器,鼓励培育有潜力的初创企业,有效激发企业创新内生活力。

  第十四条鼓励企业设立机场综合保税区与港澳机场空运货物的快速陆货运通道,助力构建多式联运物流通道。

  第十五条针对各类展贸交易企业、平台及项目,给予扶持政策,吸引其落户综合保税区,推动综合保税区“前店后仓”等展示交易业务模式做大做强。如对开展高端消费品及跨境电商商品保税展示交易业务,最高给予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第十六条主要结合《广州空港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电商国际枢纽港建设实施方案》有关内容,补贴企业境外商标注册方面的费用,助推外贸业务稳定增长和转型升级。

  第十七条对出口产品通过国际认证的企业给予认证服务费用的补贴。

  第十八条鼓励企业积极拓展海外市场,支持自建或租赁跨境电商海外仓。

  第十九条鼓励支持企业参与广州空港委、海关等部门智慧口岸建设、平台数字化升级,助推机场综合保税区智慧化、信息化走在全国前列,同步引导相关信息化企业进驻。

  第二十条补贴跨境电商企业因使用相关质量溯源平台产生的费用,降低企业经营成本。

  第二十一条全额补贴进口药品的检测及报关费用。

  第二十二条明确了支持重大产业项目发展,给予重点扶持的工作机制。

  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明确了与现有政策的如何协调问题、奖励涉税相关问题、相关违规责任、扶持期限等内容。

  三、关键词诠释

  公共海外仓:由比较成熟的物流仓储服务商根据目的国(地区)法规建立的海外备货仓或者中转集货仓,依托信息化系统管理,帮助外贸经营主体完成从国内集货、出口退税、国际运输和清关、海外仓储管理及目的国(地区)配送的全程跨境物流模式。

  AEO认证:指以任何一种方式参与货物国际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以及《海关认证企业标准》并且通过海关认证的企业。

  四、其他说明

  本政策自2022年7月8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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