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广州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规定
《广州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规定》(下称《规定》)由广州市商务局制定印发。作为制定部门,广州市商务局对《规定》出台的背景、主要条文解读如下:
一、《规定》出台的背景
2024年7月,广州成功申报财政部、商务部建设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支持建设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的通知》(财办建〔2024〕21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23〕9号)文件精神和中央财政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广州市商务局制定了《规定》,并印发实施。
二、主要条文解读
《规定》共40条。具体如下:
1.总则(第1-5条)。明确了制定目的和依据,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建设项目的定义、绩效目标和部门的职责分工。
2.项目申报与审核(第6-12条)。明确了资金申报和评审的流程,以及对申报方向、申报主体、申报项目和申报材料的要求。
3.项目组织实施(第13-19条)。规定了项目申报备案后的组织实施、动态管理与项目增补等相关内容。
4.项目验收(第20-25条)。规定了项目验收的基本程序、主要内容、材料要求、验收通过的标准以及未通过的整改程序等。
5.项目资金的使用与拨付(第26-32条)。规定了项目资金支持的使用方向、安排使用方式、不得使用的方向、项目公示备案和资金拨付等相关内容。
6.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第33-38条)。规定了项目资金的绩效管理、监督检查、项目变更或终止等情形下的资金结算追缴程序,以及资金管理责任追究机制等。
7.附则(第39-40条)规定了有效期及解释权等。
三、贯彻实施
《规定》实施后,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促进中央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的规范,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支持现代商贸流通体系项目协同示范作用,推动广州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水平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