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政策法规 > 政策解读 > 商贸流通

政策解读:广州市商务局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印发《关于提振消费促进市场繁荣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7-21 15:45:55 来源:广州市商务局 字号:

  《关于提振消费促进市场繁荣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已经广州市人民政府同意印发。作为牵头起草部门,广州市商务局对《若干措施》出台的背景、主要条文解读如下:

  一、《若干措施》出台的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始终高度重视稳定和扩大居民消费工作。疫情发生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稳定和扩大居民消费,促进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2020年2月,商务部出台了《商务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稳外贸稳外资促消费工作的通知》,提出20条措施,力争做好稳外贸稳外资促消费工作,把疫情对商务发展的影响降到最低,努力完成全年目标任务。2020年3月,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宣传部、教育部等23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消费扩容提质加快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意见》,提出大力优化国内市场供给、重点推进文旅休闲消费提质升级、着力建设城乡融合消费网络、加快构建“智能+”消费生态体系、持续提升居民消费能力、全面营造放心消费环境的一系列政策措施。2020年4月,商务部发布了《关于统筹推进商务系统消费促进重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包括提高站位加强谋划部署、推动复工复业提速扩面、促进城市消费回补升级、补齐乡村消费短板弱项、激活传统商品消费热点等11方面,共30条内容。

  受疫情严重冲击,广州市商贸经济按下“暂停键”,广州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由2019年增长7.8%断崖式下跌至今年1-2月下降14%, 1-3月下探至下降15%。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促进消费稳定增长的决策部署,参照2020年4月,上海市出台《关于提振消费信心强力释放消费需求的若干措施》(12条措施),市商务局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起草了《若干措施》,并报市政府同意后印发。

  二、主要条文解读

  《若干措施》包括活跃消费氛围、优化市场供给、创新消费模式、促进消费升级、提升消费载体及壮大企业主体等6个方面共20条具体举措。

  (一)活跃消费氛围方面。开展全年促消费系列活动;支持企业开展户外促销活动,简化审批流程;健全消费领域信用机制,开展放心消费共建活动。

  (二)优化市场供给方面。提升商品和服务竞争力;树立一批具有广泛示范性的全国和行业质量标杆,加强广州自主品牌建设;增加优质商品供给,大力发展跨境电商;加快发展免税购物。

  (三)创新消费模式方面。鼓励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支持新兴消费模式;打造“YOUNG城YEAH市”夜消费品牌,策划举办系列夜间活动;发展健康养老家政消费新模式,推动“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

  (四)促进消费升级方面。出台补贴政策,着力促进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扩大时尚消费,提升广州国际时尚周影响力,发展“首店经济”;支持新技术在服务业领域的创新应用,促进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壮大;提升文化旅游市场消费活力,开展“广州人游广州”等活动。

  (五)提升消费载体方面。进一步促进商圈繁荣发展,建设“国际消费城市示范区”,打造特色商业集聚区;加速批发市场转型升级;加强消费物流基础设施建设。

  (六)壮大企业主体方面。支持企业规模化发展,为商贸和文化旅游企业提供政策、资金和金融支持;引进建设一批重大文化旅游产业项目,培育龙头文化旅游企业。

  三、贯彻实施

  《若干措施》明确有效期自印发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有明确规定期限的除外。此外,每一项措施后都明确了部门分工,实现了职责主体明确和目标任务明确,进一步压实了主体责任,确保促消费20条措施落地见效。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广州市商务局
    关注·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