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政策法规 > 政策解读 > 商贸流通

商务部流通发展司负责人解读《商务部办公厅关于推动高品位步行街建设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0-07 16:00:00 来源:本网 字号:

点击查看政策原文:《商务部办公厅关于推动高品位步行街建设的通知

近日,商务部印发《商务部办公厅关于推动高品位步行街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商务部流通发展司负责人就《通知》进行解读。

一、《通知》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党的十九大指出,要完善促进消费的体制机制,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对此,商务部提出了要在2020年成为世界第一商品消费大国、到2035年成为世界第一消费大国的目标。从现实情况看,我国城市消费占到居民消费的70%以上,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市消费的作用将更加突出。因此,扩大消费要着力挖掘城市消费潜力。

步行街是城市商业的发源地,也是各种商业资源的集聚区,既是本地居民消费的重要场所,也是国内外游客愿意光顾的热点。我国目前已有相当数量各种类型的步行街,在满足居民生活、丰富城市功能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仍在不同程度上存在环境不佳、档次不高、功能不完善、特色不突出等问题,在消费升级、电商分流、大型购物中心建设冲击下,部分步行街客流减少、效益下降,与当前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和消费升级需要不相适应。

对一些基础较好的步行街进行改造提升,优化街区环境、提升商品档次、完善服务功能,既有利于改善消费环境,增加有效供给,培育消费新增长点,也有利于提升城市品位,增强吸引力,扩大影响力,有利于以点带面,通过步行街的辐射带动,推动流通创新,繁荣城市经济,促进城市发展。

二、《通知》的工作目标是什么?

商务部将支持有条件的城市选择基础较好、潜力较大的步行街进行改造,力争用2-3年时间,培育一批具有国际国内领先水平的高品位步行街,搭建满足消费升级需要的重要平台,培育扩大城市消费的有效载体,塑造代表城市形象的靓丽名片。

三、《通知》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通知》确定了近期主要任务:一是重点推动。各地要结合发展定位和现有工作基础,确定重点培育的步行街,并向商务部推荐。二是跟踪指导。各地要抓紧编制改造提升方案,明确建设重点和时间节点。商务部将组织制定高品位步行街评价指标,对重点培育步行街进行跟踪指导、定期评价。三是政策支持。各地要在争取财政资金、引导社会投资,以及在简政放权、部门协同等方面做好保障。商务部将结合消费升级行动计划贯彻落实,加强对高品位步行街建设的支持。四是总结推广。各地要及时总结推动国内外步行街交流、运用各类媒体渠道宣传步行街的好经验好做法。商务部将组织编制步行街发展报告,举办多层次、多领域的交流活动,总结推广各地推动高品位步行街建设的典型经验和成功模式。

四、《通知》有哪些亮点?

《通知》强化工作部署,注重内容的实用性与可操作性,主要有以下亮点:一是突出“高品位”。《通知》着眼于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重点强调“高品位”,给高品位步行街进行了“画像”:区位优越,商业资源丰富;环境优美,公共设施健全;功能完善,名品名店集聚;特色鲜明,文化底蕴深厚;消费吸引力和辐射带动力明显,在国内国外享有较高知名度和美誉度。二是明确工作着力点。《通知》提出了高品位步行街建设要着力做好的几方面工作:加强规划引领、优化街区环境、提高供给质量、彰显城市特色、发挥带动作用。三是注重管理创新。《通知》提出了建立政府支持引导、社会多元参与的步行街改造提升项目投融资机制。创新管理和服务模式,鼓励商铺业主、入驻商户发起成立商会、公会等行业自律组织,探索政府指导、行业组织协调管理的共同治理模式。

相关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广州市商务局
    关注·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