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广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服务贸易示范区和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03 15:32:11 来源:广州市商务局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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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服务贸易示范区和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下称办法)业经广州市人民政府同意,由广州市商务局修订印发。作为起草部门,广州市商务局对《办法》出台的背景、主要条文解读如下:

  一、《办法》出台的背景

  广州市商务局根据《广州市机构改革方案》、《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和《国际服务贸易统计监测制度》等有关规定对《广州市服务贸易示范区和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穗商务规字〔2017〕2号)进行了修订,由市商务局印发实施。

  二、主要条文解读

  (一)主要条文的解读

  《办法》共分为四章,13条。具体如下:

  1.第1-4条。明确了示范区和示范基地认定的目的、依据、定义和认定机构以及区商务主管部门的职责分工。

  2.申报和认定(第5-8条)。明确了申报示范区和示范基地的条件、认定程序以及所需的申报材料。主要内容是示范区和示范基地由广州市商务局负责组织评审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评审,形成评审意见。根据评审意见择优推荐,报领导小组审定。对经认定的示范区和示范基地由广州市商务局在政务网站上予以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予以授牌。

  3.管理和监督(第9-12条)。规定了示范区和示范基地的管理监督制度等。主要内容是示范区和示范基地应配合组织填报服务贸易统计数据,并每年应向市商务主管部门报送工作总结。对弄虚作假获取示范区或示范基地称号的,或涉及从事违反国家法规政策活动的,一经查实,撤销其示范区或示范基地称号,并且 5 年内停止其申报资格。

  4.附则(第13条)。规定该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二)修订后的主要特点和变化

  1.《办法》明确了广州市服务贸易示范园区和示范基地的申报和认定、管理监督制度。

  2.结合实际情况,对原《办法》规定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一是因机构改革职能调整的原因,牵头部门由市商务委修改为市商务主管部门。二是明确示范区和示范基地按照《国际服务贸易统计监测制度》规定组织企业填报服务贸易统计数据。三是改进对示范区和示范基地的管理和监督方式,由检查考核调整为工作报送。

  三、办法贯彻实施

  该《办法》实施后将积极促进广州市服务贸易高端要素集聚发展,有利于广州市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提升广州市服务贸易规模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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