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动电子商务跨越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1-11 07:33:05 来源:本网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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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内容如下:

《关于推动电子商务跨越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经广州市商务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共同起草,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作为牵头起草部门,广州市商务委对《措施》出台的背景、主要条文解读如下:

一、《措施》出台的背景

近年来,电子商务产业发展迅猛,国家、省及兄弟城市纷纷出台有关政策,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8〕35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工业电子商务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工信部信软〔2017〕227号)等,形成了各地电子商务产业发展你追我赶的竞争态势。广州市商务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在《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方案》(穗府办〔2014〕54号,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以下简称《方案》)基础上,重新起草《措施》,以破解我市电子商务产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发挥电子商务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作用,培育新常态下经济发展新动能。

二、《措施》解读

(一)主要条文解读。

《措施》共30条,七个部分。具体如下:

第一部分,1-4条,加速发展电子商务产业集群。为促进我市电子商务产业集群发展,形成规模效应,提出培育电子商务集聚区,提升电子商务平台发展水平,培育电子商务龙头企业,积极发展电子商务新业态等举措。

第二部分,5-8条,强化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优势。兄弟城市间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竞争日益加剧,为保持我市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优势,提出以下举措:一是鼓励各类经营主体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二是创新跨境电子商务监管和服务;三是着眼跨境电子商务“跨境”的天然属性,提出优化我市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全球布局;四是推动跨境电子商务粤港澳大湾区合作与行业标准制订。

第三部分,9-10条,深化商贸流通和民生服务领域电子商务应用。一是为发挥我市商贸流通领域发达的传统优势,提出加快商贸企业电子商务发展;二是结合电子商务向移动端转移、向生活端贴近的发展趋势,提出引导发展民生领域电子商务。

第四部分,11-13条,推动工业电子商务创新发展。一是加快工业电子商务应用普及;二是推动工业电子商务应用深化;三是加大工业电子商务平台培育和推广力度。

第五部分,14-17条,提升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水平。一是完善营销体系,扩大农村电子商务交易规模;二是突破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瓶颈,补上人才、物流、金融等方面短板;三是推动农产品标准体系及品牌建设;四是建设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载体,如农村电子商务产业园,公共仓等。

第六部分,18-25条,完善电子商务支撑服务体系。本部分对电子商务投融资渠道、信用体系、知识产权保护、人才体系、物流体系、支付体系、安全认证以及统计监测等支撑服务体系的建设完善提出了有关举措。

第七部分,26-30条,落实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加大财政支持;三是落实税收支持;四是提出优化用地支持,特别是提高物流用地的节约集约利用强度,弱化对物流用地税收强度等附加要求。五是对《措施》的有效期进行了说明。规定该《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二)主要特点。

一是涵盖面广。《措施》适用的对象广,受众面大,涵盖了我市广大从事国内电商、跨境电商的企业平台、园区及产业链条相关经营主体。

二是针对性强。《措施》制定过程中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我市电子商务产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相关企业和专家反映集中的重点问题,如仓储用地、物流配送、主体培育等方面,有针对性地制定扶持政策。同时,有意识地回应了国家战略及市场形势,重点突出了跨境电商、农村电商和电商新业态的份量。

三是操作性强。《措施》既体现了较强的政策性,也有很好的操作性,每条措施都明确提出了支持的方向,便于后期的具体操作和政策落地。

(三)主要创新之处。

1.提出加速发展电子商务产业集群。为促进我市电子商务产业集群发展,形成规模效应,提出了以下举措。一是考虑到《方案》提出的“在2013-2017年培育50家示范龙头企业”已完成,为继续发挥示范企业的标杆引领作用,提出继续认定一批市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二是提出重点引进国内外知名跨境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加大力度扶持服务型跨境电子商务企业。三是提出认定一批农村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并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四是提出认定一批市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并按规定给予资金扶持。五是吸纳电商企业、有关专家的意见、建议,提出积极发展电子商务新业态,如新零售、社交电商、网红经济、产业电商等,以形成新的增长点。

2.提出强化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优势。针对国内开展跨境电商业务的城市不断增多,优惠政策不断复制推广,我市先行先试优势逐步弱化,竞争压力不断加大的情况,为保证我市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继续走在前列,提出以下措施:一是鼓励各类经营主体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扶持发展一批提供专项或综合服务的跨境电子商务服务平台。二是结合跨境电子商务优化全球布局、拓展海外市场的发展方向,提出对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走出去”重点项目予以资金支持,支持跨境电子商务企业自建、收购并购或租赁海外仓。三是提出深化与港澳在跨境电子商务领域合作的举措,如适时推动航空快件国际和台港澳中转集拼业务在跨境电子商务领域应用等。

3.提出提升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水平。作为商务工作服务“三农”、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措施》对我市农村电商发展提出四条措施。一是针对目前我市农村电子商务营销体系还不够发达的现状,提出支持大型电子商务平台布设网点,支持各类经营主体开展多种活动促进农产品网上销售等措施。二是针对农村电子商务仓储物流及生鲜农产品进社区等问题提出要健全配送网络,提高相关设施水平。三是针对质量标准、安全保证、责任追溯等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短板,提出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建立健全适应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农产品质量分级、采后处理、包装配送等标准体系。四是结合我市作为农产品消费大市和农产品批发集散大市的特点,创新提出建设农村电子商务公共仓,支持全省、全国特色农产品在我市集散、销售。

三、办法贯彻实施

该《措施》实施后,将有助于化解我市电子商务产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动电子商务跨越式发展,发挥电子商务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作用,培育新常态下经济发展新动能,把我市打造成亚太电子商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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