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广州市商务局 广州海关 黄埔海关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关于印发促进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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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商务局等《关于促进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穗商务规字〔2019〕1号,下称《实施意见》)业已印发。作为起草部门,广州市商务局等对文件起草的背景、条文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及依据
根据《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质检总局外汇局关于促进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健康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商贸函〔2017〕75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完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5号)等文件的要求,为促进我市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发展,广州市商务局制定了该《实施意见》。
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该《实施意见》先后经过调研起草、征求意见、社会公示、廉洁性评估、贸易政策合规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和市法制办审核等环节,最后由广州市商务局会同广州海关、黄埔海关、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印发实施。
二、主要目标及任务
通过大力培育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发展,为中小微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提供集成服务,加快形成我市外贸发展新优势,推动外贸转型升级。
三、主要条文解读
《实施意见》共分为五章,20条。具体如下:
1.总则(前两条)。明确了《实施意见》出台的目的、依据、定义。
2.培育重点企业(第三条至第七条)。提出培育一批外贸综合服务示范企业和成长型企业,提出示范企业和成长型企业的申报条件、申报程序、考核与退出机制。
3.营造发展环境(第八条至第十七条)。明确了商务、财政、海关、税务、外汇、金融等多方面的扶持政策。
4.工作机制(第十八条至第十九条)。明确了由商务、税务、海关、外汇管理等部门联合开展外贸综合服务示范企业和成长型企业的培育工作,以及部门之间实现信息共享、问题协调、联合监管等的工作机制。
5.附则(第二十条)。规定该《实施意见》实施日期及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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