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国家经贸委关于下发 《葡萄酒加工贸易单耗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2-10-28 08:44:12 来源:广州市商务委 字号:
署税[2000]825号实施日期:2001-03-01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现将《葡萄酒加工贸易单耗标准(hdb/qbool―2000)》印发你们,自2001年3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实施后,各地外经贸主管部门应严格按本标准审批加工贸易合同(包括结转深加工),各地海关一律严格按本标准进行备案、核销,200l年3月1日前,仍按原标准审批、备案、核销加工贸易合同。 请遵照执行。 附件:《葡萄酒加工贸易单耗标准(hdb/qb001―2000)》 海 关 总 署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ooo年十二月十四日 hdd/qb001――2000葡萄酒加工贸易单耗标准(商品编号:22042100 22042900)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葡萄原酒(220429000 22043000)加工生产葡萄酒(22042100 22042900)的加工贸易单耗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海关和外经贸管理部门对用葡萄原酒加工生产葡萄酒的加工贸易企业进行加工贸易单耗备案、审批和核销管理。 2定义 损耗率:指在正常生产条件下,单位质量的葡萄原酒与经加工制成的单位质量葡萄酒之差占指葡萄原酒的百分比。 注:葡萄原酒:用新鲜葡萄或葡萄汁为原料,经发酵而成的酒液称为原酒。属于半成品。 葡萄酒:指原酒经过物理、生物稳定工艺处理后装瓶、质量符合成品葡萄酒标准要求的产品。 3单、损耗标准 3.1葡萄原酒品质规格 应符合相关标准及合同对品质的认定。其中: 感官要求: 色泽:白葡萄原酒应为浅黄色,红葡萄原酒应呈宝石红色 澄清度:澄清 香气:具有纯正、优雅、怡悦、和谐的果香及酒香。 滋味:具有纯正、幽雅、爽怡的口味。酒体完整。 理化指标要求: 酒精度(20。c%v/v)10。―12。 还原糖(以葡萄糖计g/1):<(=)4 总酸:(以酒石酸计g/1):6.5―7.5 挥发酸:(以醋酸计g/1)<(=)o.6 总二氧化硫mg/l<(=)l50 游离二氧化硫mg/l<(=)35 干浸出物g/l>(=)17.0 铁:mg/l<(=)5.o 卫生指标:符合gb2758发酵酒卫生指标 3.2葡萄酒质量要求 葡萄酒质量要求应符合gb/t15037―94标准 3.3葡萄酒单耗标准: [葡葡酒 公斤 22042loo符合3.4条葡萄原酒公斤 22042900符合3.1条 7.5―9% 成品名称 单位 商品编号 规 格 原料名称 单位 商品编号 规 格 损耗率 葡葡酒 公斤 22042l0022042900 符合3.2条规定 葡萄原酒 公斤 2204290022043000 符合3.1条规定 7.5-9% 3.4 葡萄原酒加工葡萄酒损耗率计算公式e=(x-y)/x*100%e:损耗率x:葡萄原酒的质量y:加工完成后成品葡萄酒的质量 海关、国家经贸委 2000-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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