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废弃家用电器与电子产品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发布日期:2006-12-22 07:36:35 来源:广州市商务委 字号:
    2006年8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部、信息产业部、商务部联合发布《废弃家用电器与电子产品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该技术政策适用于家用电器与电子产品的环境设计、废弃产品的收集、运输与贮存、再利用和处置全过程的环境污染防治,为废弃家用电器与电子产品再利用和处置设施的规划、立项、设计、建设、运行和管理提供技术指导,引导相关产业的发展。现将解读《废弃家用电器与电子产品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有关内容整理如下,供参考。
1、 适用范围是什么?
     本技术政策所称的家用电器是指家用电器及类似用途产品,包括电视机、电冰箱、空调、洗衣机、吸尘器等;电子产品是指信息技术(it)和通讯产品、办公设备,包括计算机、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电话机等。
       本技术政策适用于家用电器与电子产品的环境设计、废弃产品的收集、运输与贮存、再利用和处置全过程的环境污染防治,为废弃家用电器与电子产品再利用和处置设施的规划、立项、设计、建设、运行和管理提供技术指导,引导相关产业的发展。
2、 废弃家用电器与电子产品有毒有害物质包括哪些?
       指家用电器与电子产品中含有的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pbb)和多溴二苯醚(pbde)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有毒有害物质。
3、 实行污染者负责的原则?
        国家对废弃家用电器与电子产品污染环境防治实行污染者负责的原则。家用电器与电子产品的生产者(包括进口者)、销售者、消费者对其产生的废弃家用电器与电子产品依法承担污染防治的责任。
4、 普通消费者如何识别哪些物质是有害的?
        该法规定了有毒有害物质的信息标识。在有毒有害物质完全禁止使用之前,逐步推行有毒有害物质的信息标识制度。生产者应在其产品的元(器)件、零(部)件上按照国际通行的或国家有关的信息标识标准,标明产品中含有毒有害物质的名称或代码,由于体积或功能的限制不能在产品上注明的,应在说明书中予以注明。
       生产者宜向家用电器与电子产品再使用者和处理处置者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尤其是含有毒有害物质元(器)件名称和元(器)件装配部位等信息。
5、 含危险物质的零(部)件如何处理?
       对于阴极射线管(crt)。(1)彩色阴极射线管含铅玻锥与无铅玻屏应分类收集。含铅玻锥可作为阴极射线管玻壳制造厂的制造原料,或以其他的方式再利用和安全处置。(2)玻屏上含荧光粉涂层可采用干法或湿法两种工艺进行清除。
       对于液晶显示器(lcd)。(1)便携式电脑及其他表面积大于100cm2的液晶显示屏应以非破坏方式分离,将其中的液晶面板(其包覆的液晶不得泄漏)、背光模组及驱动集成电路拆除。(2)液晶物质的无害化处理可采用加热析出,催化分解技术。(3)从背光模组中拆下的冷阴极荧光管可送往专业的汞回收厂回收汞,或者连同其他含汞荧光灯管一起按照危险废物处置。
       对于线路板。(1)加热熔化锡铅焊料拆除线路板上元(器)件、零(部)件时,应使用抽风罩抽取焊料熔化时产生的铅烟(尘)、处理达标后排放。(2)线路板上拆下的芯片、含金连接器及其他含贵金属的废料可通过溶蚀、酸洗、电解及精炼等工艺方法回收其中的金、银、钯等贵金属,并且回收处理装置应有相配套的环保设施。禁止采用无环保措施的简易酸浸工艺提取金、银、钯等贵重金属,禁止随意倾倒废酸液和残渣。(3)线路板上拆下的多氯联苯电容器等危险废物须送危险物处置厂处置。(4)被拆除芯片、电容器及其它元(器)件的线路板,可采用破碎、分选的方法回收铜、玻璃纤维和树脂,破碎应在封闭的设施中进行,并配备相应的粉尘处理装置。
     对于含多溴联苯或多溴二苯醚阻燃剂的电线电缆、塑料机壳。(1)含多溴联苯(pbb)和多溴二苯醚(pbde)的电线电缆、塑料机壳与其他普通的电线电缆和塑料分类收集。(2)含多溴联苯(pbb)和多溴二苯醚(pbde)电线电缆中铜、铝等金属的回收宜采用物理方法,且粉碎和分选工艺应在封闭的设施中进行,分离出的电线电缆覆层应进行无害化处置。禁止露天或使用无环保措施的简易焚烧炉焚烧电线电缆,回收其中的铜、铝等金属。(3)含多溴联苯(pbb)和多溴二苯醚(pbde)的塑料机壳,应进行无害化处置。
     废弃家用电器与电子产品拆解下的各类电池(蓄电池、充电电池和纽扣电池)的处理处置遵循《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及相关规定和标准要求。
6、 在引导家用电器与电子产品的生产向绿色化方向发展鼓励性政策是什么?
        国家制定产品中禁止、限制使用的有毒有害物质名录,分批、分期禁止含有毒有害物质的家用电器与电子产品的销售
        国家建立和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和相关的采购标准,优先采购环境友好的产品,引导家用电器与电子产品的生产向绿色化方向发展。政府采取分阶段、逐步推进的方式实施家用电器与电子产品的绿色采购政策,具体实施阶段包括:优先采购阶段:分类优先采购符合绿色标准的家用电器与电子产品;禁止采购阶段:分类禁止采购不符合绿色采购标准的家用电器与电子产品。
    (摘自《科技兴贸观察》2006年第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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