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02-22 09:10:13 来源:财政部 字号:

2022年第7号


  为促进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健康发展,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自2022年3月1日起,优化调整《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2019年版)》。调整事项见附件。

  附件: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调整表.pdf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生态环境部 农业农村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

  2022年1月2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广州市商务局
    关注·微信
  • 广州市商务局
    关注·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