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深化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领跑者”行动三年实施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
发改社会〔2021〕1505号北京市、河北省、吉林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四川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青岛市、厦门市发展改革委、商务主管部门、教育厅(局)、公安厅(局)、民政厅(局)、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委)、卫生健康委、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市场监管局(厅、委)、银保监局、总工会、团委、妇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意见》(国办发〔2019〕30号),按照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2021年工作要点要求,进一步发挥“领跑者”示范引领作用,现将《深化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领跑者”行动三年实施方案(2021-2023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附件:深化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领跑者”行动三年实施方案(2021-2023年).pdf
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 务 部
教 育 部
公 安 部
民 政 部
财 政 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人 民 银 行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银 保 监 会
全 国 总 工 会
共 青 团 中 央
全 国 妇 联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