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提升新能源汽车充电保障能力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北京城管委,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
为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全面提升新能源汽车充电保障能力,推动落实《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3号)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制定了《提升新能源汽车充电保障能力行动计划》,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2018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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