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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三】广州企业应对国际贸易救济典型案例反补贴调查应对

发布日期:2020-12-28 09:18:06 来源:广州市商务局 字号:

  补贴、反补贴相关的国际法规主要包括《1994 年关贸总协定》第6条(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第16条(补贴)和《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反补贴是指产品得到了出口国政府或其公共机构提供的财政资助以及任何形式的收入或者价格支持,且该产品对进口国已经建立的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损害或产生损害威胁时,进口国通过征收反补贴税等措施实施的救济措施。

  2004年3月,加拿大正式立案对中国户外烧烤架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合并调查,在世界范围内首开对中国提起反补贴调查的先例,其他一些不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导向的国家随后也开始不断对华发起反补贴调查。随着反补贴调查从产品层面向体制和政策层面延伸,政府部门为配合企业应对,承担起了反补贴调查应诉相应的职责。反补贴应对需要政府部门和应诉企业的协同应对,应对难度大、影响深远、具有示范效应,我们选取了反补贴应对案例,供我市企业应对时参考。

  应对加拿大不锈钢水槽双反案

  一、案件介绍

  2011年10月27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发布公告正式对原产于中国的不锈钢水槽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调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7324.10.00.11、7324.10.00.19、7324.10.00.21、7324.10.00.29。

  通过商务主管部门与广州海关合作的广州市进出口预警监控系统,市商务主管部门发现我市企业XXX公司涉案产品出口额位居前列,立即将案情通报企业。企业觉得十分不解,其出口加拿大的不锈钢水槽处于同类产品中的高档产品,企业也从未获得政府的任何补贴,为何会被列入反倾销反补贴调查?若企业不参加应诉,加拿大调查机关可以根据申诉方提供的证据,对涉案产品征收惩罚性的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届时企业唯一的结果只能是放弃加拿大市场。若企业决定应诉,由于中国不被承认的市场经济地位,同样面临较高的败诉风险,此外还需要承担高额的律师费用。经指导协调,XXX公司作为一家规模不大的普通民营企业,最终决定拿起法律的武器应诉加拿大双反调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XXX公司决定应诉后,由于销售量较高被加拿大调查机关抽中作为抽样企业,其反补贴应诉将影响该行业的反补贴税率。被抽样意味着调查机关对应诉单位“重点照顾”,对答卷的质量、证据和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必须有更高的要求。

  2011年11月15日,广州市政府包括商务、财政、科信、经贸、环保等五个市一级部门收到了加拿大调查机关发出的政府补贴问卷。问卷中加拿大调查方对涉及广州市外贸的十五项政策,对涉及经贸、科信、环保的十二项政策,对财政的六项资金分别要求我政府部门给予解释和说明。此外,由市国资、国土、工商、水务、海关等部门执行的一些法规政策也被纳入调查范围。

  由于应诉时间紧迫(通常是15日),除去翻译、批转、协调和送达过程的时间,市商务部门牵头组织和协调各部门完成问卷应答工作,真实全面、有理有节地在国家规定允许的范围内向调查机关进行了解释和说明,对其猜测和臆断的项目予以否认,以全力服务我市外向型经济、支持企业应对国际贸易摩擦。与此同时,XXX公司的企业答卷也在律师的指导下完成。

  2012年4月24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作出终裁:广州市XXX公司涉案产品补贴税率8.54人民币元/个,在企业可承受范围内,意味着XXX公司顺利保住了加拿大这个出口市场。

  二、案件启示

  1. 政府相关部门应充分认识反补贴应对工作的重要性。反补贴调查牵涉到外国调查机关对被调查方政府部门出台的法规政策(主要是经济领域)的调查和判断,涉及到的政府部门都需要协调配合。应诉的结果更体现为政府现行经济政策是否违反WTO规则和中国入世承诺,进而直接影响到政府的对外开放形象。在反补贴应诉过程中,政府商务主管部门一方面需要做好法规政策的解释工作,另一方面需要协调指导其他政府部门配合应诉,以WTO相关规则为原则,避免出现政企答卷出现矛盾或纰漏。

  2. 政府相关部门应充分认识反补贴应对工作复杂性。广州市对外贸依存度较高,不断增多的贸易摩擦案件削弱了我市出口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加大了外向型企业拓展国际市场的难度,还增加了外向型经济运行的风险。尤其是政府出台的法规政策可能面对次数更频繁、覆盖范围更大的反补贴调查。政府各相关部门应该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反补贴应对工作的必要性和复杂性,积极妥善应对;应当加强对世贸规则和国际协定的学习、加强联合应对体系建设、加强各部门协调和合作,共同做好国际贸易摩擦应对工作。

  3.政府相关部门应不断提高政策合规性。广州作为国家中心城市和外向型经济大市,制定、公布和实施的贸易政策,更易受到其他世贸组织成员的关注。各相关部门需要不断提高制定法规政策的水平,切实贯彻落实《广州市贸易政策合规工作实施办法》,确保出台政策不与世贸规则相冲突,避免授人以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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