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五”普法规划实施四年 全民法律意识进一步提高
2006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了《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五五”普法规划实施四年来,各地、各部门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狠抓落实,各项工作扎实推进,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做出了积极贡献。切实抓好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全民的宪法意识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氛围进一步增强。加强国家基本法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及与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保障和改善民生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全体公民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围绕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等重大部署,围绕举办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国庆60周年庆典等重大活动,围绕西藏拉萨“3·14”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5·12”四川汶川特大地震灾害、新疆乌鲁木齐“7·5”事件等重大事件,组织开展了一系列主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完成重大任务、应对重大事件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青少年和农民等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五五”普法以来,全国共有24000多人次的省部级领导干部和40多万人次地厅级干部参加了各种形式的法制讲座,4000多万人次公务员和1200多万次农村“两委”干部参加了法律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促进了企业依法经营、提高了青少年和农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有力促进了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的深入开展。广泛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单位“法律六进”活动。司法部会同中宣部下发了《关于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通知》后,全国各地、各部门共组织各类“法律六进”活动220多万场次,开展法制文艺宣传活动100多万场。依法治理工作深入推进。各省(区、市)普遍开展了依法治理,95%以上的地(市、州、盟)、县(市、区)开展了依法治理,19个省(市、区)、130多个市(地、州、盟)、500多个县(市、区)开展了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民主法治示范社区、依法行政示范窗口创建等法治实践活动广泛开展,司法部、民政部四年共表彰全国“民主法治村”先进单位1400多个,促进了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的提高。(来源:2010年3月11日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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