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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全国出台外经贸相关政策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5-04-09 16:00:00 来源:广州市商务委 字号:

一、国家有关政策简述

2014年以来,我国加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力度,突出简政放权,优化企业经营环境。国发〔2014〕5号发布国务院取消和下放的一批行政审批项目,国发〔2014〕16号对国务院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了清理。国发〔2014〕7号印发了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根据国办发〔2014〕30号,国务院全面深化涉企收费制度改革,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并对外公开,从严审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切实规范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及收费。

在稳定外贸增长方面,国办发〔2014〕19号发布了支持外贸稳定增长16条意见。为促进进口,国办发〔2014〕49号发布了加强进口的若干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印发了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14年版)。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90号公布了《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商务部发布了羊毛、毛条进口,磷矿石出口配额等一批商品配额管理办法。

在加快服务贸易发展方面,国发〔2014〕13号出台了加快发展对外文化贸易的意见。

在外资管理方面,国令第657号修改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4年第12号发布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商务部发布了关于改进外商投资房地产备案工作、关于开展优化外商投资项目审批、关于改进外资审核管理工作的公告或通知。

在扩大服务业开放方面,国函〔2014〕134号发布了国务院对香港和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广东省提供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有关问题的批复,国卫医函〔2014〕244号发布了关于开展设立外资独资医院试点工作的通知,商务部、民政部公告2014年第81号发布了关于外商投资设立营利性养老机构有关事项的公告。

在境外投资方面,商务部令2014年第3号发布《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4年第9号发布《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4年第5号发布《对外援助管理办法》等。

在财税政策方面,财政部、商务部财企[2014]36号印发了《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税〔2013〕96号发布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税收政策,财关税〔2014〕5号制订了规范船舶进口有关税收政策。为支持外贸稳增长,财综[2014]6号发布2014年发布免收出口商品检验检疫费的通知,财综[2014]24号发布关于免收货物原产地证书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50号发布关于调整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国发〔2014〕62号发布了关于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通知,优惠政策减轻了企业负担,促进了外贸出口。财关税[2014]16号发布了关于租赁企业进口飞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62号发布了在全国开展融资租赁货物出口退税政策试点的通知,财税[2014]53号发布了关于扩大启运港退税政策试点范围的通知。

在外汇金融方面,中国人民银行令〔2014〕第2号发布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国家外汇管理局汇发[2014]21号印发《涉外收支交易分类与代码(2014版)》,国家外汇管理局汇发[2014]2号发布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调整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商资函[2014]340号发布关于改进外商投资房地产备案工作的通知。

在海关方面,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73号发布2014年关税实施方案的公告。海关总署令第22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新型企业分类管理办法。在创新监管方式方面,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54号关于市场采购贸易监管办法及其监管方式有关事宜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56号关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物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海关总署令第219号海关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

在检验检疫方面,有质检总局、海关总署2014年第62号联合公告发布调整《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的公告,质检总局公告2014年第108号发布了关于推进无纸化报检的公告。

二、地区外经贸政策

(一)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目前已出台法律和政策72份,其中,国家层面法律和政策35份,上海层面法律与政策37份。属于全国人大、上海人大制订的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2项,国务院规范性文件3项,国家有关部门规范性文件28项,政府规章1项,上海人大制订的地方性法规1项,地方规范性文件37项。按类别分:综合类7项,加快政府职能转变8项,扩大投资领域开放18项,贸易发展方式转变8项,金融创新15项,法制保障6项,监管模式与税收制度环境10项。

在外资管理方面,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告2014年第1号发布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沪府发〔2013〕71号印发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项目备案管理办法》,沪府发〔2013〕73号印发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企业备案管理办法》。在扩大服务业开放方面,工信部通[2014]130号印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经营增值电信业务试点管理办法》,沪府办发〔2013〕63号发布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独资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等,沪府办发〔2014〕63号发布《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外律师事务所互派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实施办法》、《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外律师事务所联营的实施办法》等。

在贸易转型升级方面,上海市商务委员会等发布关于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平行进口汽车试点的通知,沪商机电[2013]698号印发了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全球维修业务实施意见的通知,上海市商务委等印发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大宗商品现货市场交易管理暂行规定》,中(沪)自贸管[2014]266号印发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大宗商品现货市场交易管理规则(试行)》的通知,沪商市场〔2014〕595号印发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大宗商品现货市场交易管理规定》。

在境外投资方面,沪府发〔2013〕74号印发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境外投资开办企业备案管理办法》,沪府发〔2013〕72号印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境外投资项目备案管理办法》。

此外,在金融服务、海关、外汇、税收等方面均出台了有关政策。

(二)其他地区。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公布后,山东、江苏、浙江、天津、四川等一批省市陆续推出落实方案。深圳市出台了《促进外贸稳定增长和提升质量的若干措施》,从鼓励多种贸易协调发展、提升出口退税服务质量、提高通关便利化水平、鼓励开拓国际市场等9个方面提出了28条措施。无锡市出台了《关于支持外贸稳定增长实施意见》16条政策措施。

在各地“稳增长”的实施方案中,贸易便利化都占据了重要位置。江苏省预计年内全省海关通关作业无纸化率达到80%以上。杭州海关提出全年通关作业无纸化率达到报关单总量80%以上。 宁波海关提出年内宁波口岸无纸化报关单比例达到80%以上,逐步对出口货物取消纸面放行单证,企业可凭海关电子放行信息直接办理装船手续,实现全程无纸化通关。从7月1日开始,北京海关、天津海关启动实施通关一体化改革。天津海关出台《天津海关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措施》包括4个方面共24项具体措施,涵盖了通关服务、京津冀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促进加工贸易发展和海关特殊监管区整合优化等4个方面。天津积极申请启运港退税政策的试点,进一步提高天津港的货物中转能力,吸引更多的货物从天津港中转出境。2014年7月,重庆和天津、西安三个海关率先启动了上海自贸区14项海关监管创新制度复制推广的试点工作。在电子商务方面,天津市商务委发布了《引进培育知名电商企业和普及深化电子商务应用三年行动方案(2014-2016)》,出台了《天津市电子商务示范基地认定办法》、《天津市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评选办法》、《万企转型升级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等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配套支持政策等。

 

(来源:2015年4月10日 市商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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