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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推出便利措施 进一步优化广州港南沙港区通关环境

发布日期:2009-03-31 09:19:45 来源:广州市商务委 字号:

为提高南沙新港的通关效率,提供更多的通关便利性条件,改善通关环境,2009120日挂牌成立正式对外办公的南沙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根据广州港南沙港区的特点和进出口业务情况,及时制定了一系列优惠和便利措施,主要包括:

(一)针对港区业务的快速发展,适时推出“计划查货、集中查验”机制。使货主、码头、集中查验中心各方的业务环节更具计划性、主动性和协调性。

(二)对无特殊要求的绝大多数货物,常态下实现“当天报检、当天查验、当天放行”。

(三)对大宗进出口商品,优化口岸查验环节,实行“一次移箱”,减轻企业负担。

(四)对辖区内大中型企业的大批量进口货物,实行“口岸检疫、到厂查验”的便利措施。

(五)对船运散装的非敏感大宗进口商品,达到有关条件的,可进行预报并采取货物检疫和船舶检疫同时进行的方式,实现货物申报、检疫查验前移,实现“零滞留”的检验检疫工作模式。

(六)设立特办专窗,对用于重点工程和大型项目的入境货物、援外物资、救灾物资等急需、特殊出入境货物提供“一站式”服务,快速验放。

(七)对产地或来源地不具备处理条件的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提供预约处理服务,由指定的处理公司在南沙港区进行处理并加施标识。

(八)对从南沙保税物流中心出境的货物,采取优先通关模式,根据商品分类管理的要求,对入仓商品进行分类监管,出仓出境不再检验,直接通关。

(九)对进出境冷冻、鲜活商品直接在查验冷库查验,并可视实际需要实行存储和同批多次核放,为企业带来更加优越便利的经营运作环境。

(十)建立企业诚信评估和监管体系,制定给予诚信企业的优惠办法。如签订口岸快验放行的合作纪要,推出“守信名企出口产品口岸核单快放”等监管新模式。

(十一)设立企业自助报检输单系统,使企业做到自主输单、报检,减少中间环节,节约企业成本。

(十二)推行电子收费,并对提出申请且经审批合格的企业采取检验检疫费用月结制度。

(十三)实行六天工作制,节假日期间提供全天候24小时预约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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