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大投资力度扩大内需 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若干意见
粤府〔2008〕98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积极应对世界经济金融危机冲击的战略部署,经省委同意,省政府决定加大投资力度,统筹使用2009年至2012年各项支持经济社会发展资金、集中投入财政性资金约1000亿元,并安排重点工程投资3000亿元,进一步扩大内需,有效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经济转型升级。资金集中投向完善公共交通网络、节能减排基础设施建设、建立现代产业体系、推动重点领域自主创新、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方面,带动2009年全社会投资1.3万亿元左右。
一、主要措施
(一)加快铁路、公路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2009年安排交通重点项目投资约1080亿元。一是加快推进铁路干线网建设,投资约400亿元,建设里程约2100公里。二是加快珠江三角洲地区轨道交通网络建设,投资约300亿元,建设里程约695公里。三是加快高速公路网络建设,投资约250亿元,建设里程约2100公里。四是加快沿海和内河港口及航道建设,投资约80亿元。五是加快民航机场建设,投资约50亿元,主要包括白云国际机场二期扩建、深圳机场扩建、揭阳潮汕机场等项目。六是加快推进港珠澳大桥等与港澳地区相连接的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的前期工作,争取尽早开工。(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省交通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建设厅、国资委、海洋渔业局、港澳办、口岸办,广州、深圳市政府等单位负责落实)
(二)加快能源基础设施建设。2009年安排能源重点项目投资680亿元。一是规模化发展核电,投资80亿元,2008年底正式开工建设阳江核电项目,争取2010年前开工建设台山等核电项目,使核电在建规模达到1600万千瓦。二是优化电源布局和结构,投资280亿元,抓紧建设一批交通运输便利、电网输送条件好的环保型燃煤骨干电厂,力争2009年新开工燃煤骨干电厂1400万千瓦。三是加快电网工程建设,投资300亿元,加快在建电源送出工程和跨区域输电工程进度。四是加快油气基础设施及lng接收站建设,投资20亿元。(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省经贸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建设厅、环保局、国资委等单位负责落实)
(三)加快发展重大主导产业。2009年安排先进制造业重点项目投资300亿元。大力发展汽车、机械装备等低能耗、高附加值的先进制造业。适度集聚发展石化等原材料产业。加快推动广汽自主品牌乘用车、深圳比亚迪电动汽车、东方核电和西电集团广州南沙输变电设备等续建项目建设。抓紧开展湛江钢铁基地、中船集团广州船用低速柴油机和新能源汽车等项目的前期工作,争取2009年开工建设。继续做好重大工业项目的前期及储备工作。(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省经贸委、财政厅、建设厅、国土资源厅、环保局等单位负责落实)
(四)加快建设现代服务业项目。2009年安排服务业重点项目投资200亿元。一是加快建设广州、佛山、东莞、中山等地枢纽型现代物流园区,打造华南地区物流枢纽中心。二是加快建设广州、深圳、佛山等金融创新服务中心项目,进一步优化金融环境。三是加快建设广东移动、联通、网通基础传输网络工程,积极发展信息服务业。四是加快建设广州创意产业基地。五是加快建设一批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和高级商务区,打造总部经济基地。六是加强旅游业基础设施建设,打造一批旅游休闲黄金线路。(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省经贸委、财政厅、外经贸厅、信息产业厅、旅游局、金融办,省通信管理局等单位负责落实)
(五)大力支持自主创新和高技术产业项目建设。组织实施“十大创新工程”,2009年安排重点项目投资约100亿元。一是加快建设南海奇美二期、广州乐金飞利浦二期、惠州tcl-三星等液晶电视显示模组项目,加大力度引进液晶面板建设项目,尽快形成完整的平板显示产业链。二是大力实施高技术产业化专项计划,抓紧开工建设2008年新批的16项国家高技术产业化项目。2008年至2012年每年安排2亿元支持企业开展技术研发及科技成果转化。三是加快信息产业、生物、新材料等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建设,重点推进广州天河软件园高唐软件产业基地、广州国际生物岛、广州科学城等项目建设。四是加强自主创新基础能力建设,大力推进华南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加快基因工程药物、南海海洋生物等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建设,抓紧开工建设再生型医用植入器械等国家工程实验室。加快建设中国散裂中子源、南方深海海洋科技创新基地、华南新药创制中心等一批省部产学研合作项目。(由省科技厅牵头,会同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教育厅、国土资源厅、信息产业厅、海洋渔业局、知识产权局等单位负责落实)
(六)加大对企业的扶持力度。在全省择优挑选1000家高增长、有自主品牌、市场竞争力强、自主创新能力强的企业给予重点扶持,帮助其做大做强。帮助有竞争力和成长性的劳动密集型企业解决困难,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发挥劳动密集型企业在解决就业方面的积极作用。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省财政从2008年起3年内每年投入1.8亿元作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引导支持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努力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完善多层次信用担保体系,发展直接融资。加强对企业的服务工作,切实减少行政干预,减轻企业负担,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不断提高企业竞争力。(由省经贸委牵头会同省监察厅、财政厅、外经贸厅、国资委、金融办等单位负责落实)
(七)努力促进出口稳定增长。整合现有扶持外贸发展资金,支持拥有自主品牌、核心技术的产品和大型机械设备以及农轻纺等有竞争力的劳动密集型产品扩大出口。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出口退税政策,提高退税效率,缩短退税时间,及时拨付退税资金,确保企业正常运营。2009年省财政安排2亿元,专项用于补助一般贸易产品扩大出口,重点用于补助企业开拓新兴国际市场的商品出口退税征退税差。推进加工贸易企业特别是港资企业转型升级,对内销纳税大户以及创立内销品牌的企业予以奖励。加大对吸引重大直接投资项目的政策扶持力度,支持大型企业、跨国企业、高科技企业等到广东省投资。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加快“走出去”步伐,到境外开展经贸合作,特别是资源开发合作。(由省外经贸厅牵头,会同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资委,省国税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等单位负责落实)
(八)以亚运会、大学生运动会等大型综合性运动会带动城市建设。紧紧抓住广州筹办2010年亚运会、深圳筹办2011年世界大学生运动会以及惠州筹办第13届省运会的机遇,积极推进体育场馆和城市配套设施建设,以此带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功能的完善。(由省建设厅牵头,会同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体育局、代建局,广州、深圳、惠州市政府等单位负责落实)
(九)大力推进产业和劳动力“双转移”。统筹使用省级400亿元财政扶持资金,突出抓好省示范性产业转移园建设,原计划2009年至2012年每年安排的15亿元、共60亿元重点产业转移园专项资金,提前至2009年安排到位,并继续采取竞争性招标方式安排。2009年至2012年,每年安排10亿元用于鼓励全省重点产业发展,促进重点产业在各市的合理分布;每年安排产业转移奖励资金5亿元用于鼓励珠江三角洲地区的企业加快向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转移;每年安排7亿元资金用于培训欠发达地区劳动力。(由省经贸委牵头,会同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建设厅、劳动保障厅、环保局等单位负责落实)
(十)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加快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采取政府新建(含配建)、收购、改建和鼓励社会捐赠等方式增加廉租住房供应。2009年至2011年省财政每年安排廉租住房专项补助资金2亿元,支持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建设廉租住房,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全面解决2007年统计在册的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推进住房供应结构调整,引导开发中小户型、中低价位普通商品房,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贷款额度,加快发展二手房市场和住房租赁市场,满足多层次住房需求。(由省建设厅牵头,会同省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等单位负责落实)
(十一)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增长情况,及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城镇职工特别是低收入职工收入水平。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最低收购保护价制度,提高农资综合直补、良种补贴、购买农机(具)补贴等标准。继续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加大农民培训力度,促进农民增加非农收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提高农业集约经营效益。坚持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快完善城乡一体化的人力资源市场,千方百计促进就业和再就业。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实现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完善抚恤补助经费增长机制,提高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扩大城乡一体化的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推进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完善和落实对低收入群体的补助办法,逐年适当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标准。(由省人事厅、劳动保障厅、民政厅、农业厅分别会有关单位负责落实)
(十二)加快医疗卫生、教育、文化事业发展。加大对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等公共服务和公共设施的投入,缩小城乡、区域差距,加快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加强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加强乡镇卫生院改造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加快重点中医院和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进一步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政府补助水平,提高补偿水平,扩大受益面。安排专项资金积极稳妥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的待遇问题。支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舍维修改造。加快推进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工程。加强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加快建设省博物馆新馆等重点文化设施。(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省财政厅、教育厅、劳动保障厅、文化厅、卫生厅、中医药局等单位负责落实)
(十三)加大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适当提高省级补助标准,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加快发展农村沼气,扶持规模化种养场建设大中型沼气工程。继续推进农村公路建设,到2009年底基本完成全省农村公路改造任务,实现镇到建制村公路路面硬底化,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网络。统筹安排80亿元推进现代标准农田建设。加大扶贫开发力度,推进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引导市县开展贫困户危房改造。(由省水利厅、农业厅、交通厅分别会有关单位负责落实)
(十四)加快城乡防灾减灾工程和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全省293宗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力争3年内全面完成城乡防灾减灾工程建设任务。2008年至2009年筹集资金127亿元支持重点水利建设。加快灌区节水改造、农村饮水安全、大中型水库除险加固、江海堤围达标加固、内涝整治和中小流域治理等工程建设。(由省水利厅牵头,会同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农业厅等单位负责落实)
(十五)加强生态环境建设。2009年安排生态环境重点项目投资150亿元。一是推进建设珠江、练江、漠阳江等综合整治工程。二是加快建设城镇污水处理设施,2008年至2009年省级财政投入25亿元,支持一揽子建设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确保2009年底前珠江三角洲地区的中心镇、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的县城全部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三是加快建设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和危险废物处理设施。四是重点建设东江、西江、北江、韩江流域生态公益林体系、红树林和沿海防护林体系等工程。管好用好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支持重点节能减排工程建设和项目研究。(由省环保局、建设厅、林业局分别会同有关单位负责落实)
(十六)加大金融对经济增长的支持力度。改善金融服务,通过贷款贴息、封闭贷款、设立政府性再担保基金等多种方式,加大对技术改造项目、重点工程、“三农”和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加大对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的信贷支持,同时限制对高能耗、高污染行业和产能过剩行业企业的贷款。进一步加强银企合作,落实省政府与有关银行的合作协议,搭建融资平台,鼓励企业创新增信方式,提高融资能力。鼓励设立各类信贷公司。拓宽直接融资渠道,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的企业债券,探索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券,争取国家尽快批准我省设立“广东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基金”和“广东空港产业投资基金”,支持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促进创业投资企业发展。(由省金融办牵头,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经贸委、财政厅、环保局,广东银监局等单位负责落实)
二、工作要求
应对当前经济困难,促进我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关键在于抓好中央和省有关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全省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温家宝总理提出的“出手要快、出拳要重、措施要准、工作要实”的要求,迅速行动,认真组织,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一要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对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分析判断上来,统一到中央和省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上来,把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实现经济转型升级作为当前经济工作的首要任务来抓。为支持企业稳定发展,省政府决定成立由省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维护企业稳定发展协调小组。各地要从实际出发,建立相应工作机制,研究出台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利用一切有利条件,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变压力为动力,化挑战为机遇,全力以赴做好当前经济工作。
二要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各地、各部门要强化目标责任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调,形成合力,确保中央和省的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充分发挥各地、各部门的积极作用,共同应对当前困难和挑战。牵头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尽快启动、顺利实施,确保中央和省的投资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三要转变作风,狠抓落实。各地、各部门必须增强工作主动性,以时不我待的精神和只争朝夕的干劲,细化工作方案,加快工作进度,狠抓工作落实。要进一步深入基层、深入企业调查研究,认真分析和正确把握当前所面临的困难和机遇,加强对经济运行的监测和调节,密切关注企业经营环境变化,切实为企业排忧解难,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强工作督促检查,对关键环节、重点难点问题要一督到底,切实抓出成效。要管好项目,用好资金,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投资项目和资金的监督。要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更加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坚决反对铺张浪费,防止年底突击花钱,严肃查处各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四要加强宣传,增强信心。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要加强舆论宣传,客观报道当前的经济形势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充分宣传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就以及保持经济长期发展的优势和有利条件,广泛宣传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改善民生的各项政策措施,主动引导社会预期,增强公众信心,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广东省人民政府
二○○八年十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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