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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商务局2021年度行政执法情况

发布日期:2022-05-16 14:41:58 来源:广州市商务局 字号:

  2021年,市商务局坚持依法行政,依职能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有关情况如下:

  一、行政执法职责情况

  市商务局主要职责为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商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商务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内外贸易发展、市场体系建设、投资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加快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推动商贸服务平台建设;推进内外贸融合发展,优化商贸流通产业布局和结构。

  2021年,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下放、委托和收回一批市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78号),将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规模发卡企业)备案、对外劳务合作风险处置备用金处置及管理等3个事项委托给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实施。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重心下移一批市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穗府〔2021〕1号),取消“外商投资企业终止审批”、“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审批”、“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含合同、章程)审批”、“外商投资企业终止审核”、“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审核”、“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含合同、章程)审核”等6项与外商投资审批相关事项。

  目前,市商务局权责实施清单中行政许可事项8项,行政确认事项1项,行政检查事项1项,其他行政行为9项,公共服务20项。

  二、行政执法机构和人员情况

  市商务局持有广东省人民政府核发的行政执法证人数共18人,均为在编在岗人员。负责法制审核的机构为法规处,负责法制审核的人员5名。具体承担行政许可职责的机构有特种商业处、对外贸易管理处和对外投资与经济合作处。特种商业处负责设立拍卖企业初审和拍卖业务变更核准工作;对外贸易管理处在权限范围内负责涉证非机电类商品进出口管理、机电产品自动进口许可的核发和转报工作;对外投资与经济合作处负责指导区商务部门做好对外劳务合作经营权许可工作。

  三、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情况

  2021年,市商务局切实履行监管职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实施行政许可13964宗。其中,拍卖企业及分公司申请取得从事拍卖业务终止的核准7宗;拍卖企业分公司申请取得从事拍卖业务许可的核准0宗;拍卖企业及分公司从事拍卖业务变更核准37宗;企业申请取得从事拍卖业务许可的核准24宗;外商投资企业、来料加工企业直通港澳自货自运厂车许可3宗;机电产品自动进口许可证核发1524宗;机电产品进口许可初审700宗;出口许可证核发11669宗。此外,其他对外管理服务决定数量    10937宗。

  (一)行政执法公示。

  按照《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规定,在行政执法事前、事中和事后环节,主动在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以下简称“公示平台”)公开、公布有关行政执法信息,自觉接受监督。在广东政务服务网、部门网站、服务窗口公开行政许可指南、办理流程、监督方式和救济渠道。按照不同行政许可岗位,分类制定“廉政风险防控一览表”,明确风险等级和风险防范措施,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纪检监察范围,接受部门内部监督。

  (二)执法全过程记录。

  按照《广东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规定,修订完善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清单,对行政许可各环节进行记录并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并在“公示平台”和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清单。在行政执法记录过程中,遵循合法、客观和全面的原则,按程序办理行政许可事项。我局正在积极推进许可事项全程网上办理,大部分行政许可事项已经实现即办和全程网上办理。

  (三)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

  按照《广东省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规定,为维护行政行为的合法性,确保依法行政,我局正在修订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遵循合法、公正和规范的原则,凡是行政执法决定、重大行政决策、政府合同以及其他重大涉法行为,须经内部法制机构审核。建立并执行重大案件法制审核制度和法律顾问制度,对重大行政许可决定,要求经过法制审核并报经局领导集体讨论决定。邀请我局法律顾问参与法制审核,将法律顾问意见纳入案件归档重要参考材料。对疑难案件,在邀请法律顾问的同时,进行跨部门负责人集体会审,有效规避法律风险。

  (四)行政许可自由裁量权规定。

  在原行政许可自由裁量权规定即将到期的情况下,为进一步规范和监督商务行政许可行为、提高行政许可效率,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强化依法行政、合理行政,同时结合机构改革部门职能划转、行政许可依据调整变化实际和行政许可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增减,正在对商务行政许可自由裁量权规定进行修订。

  (五)依规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2021年我局采取实地核查和书面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已全面完成了双随机检查工作。根据实施细则的要求及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我局对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活动和招标机构合法合规情况依法实施检查。实地随机抽查6个招标代理机构和5个招标项目,未发现违法违规情况。根据《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2021年度市级部门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的要求,我局从执法人员库和市场主体名录库中分别随机抽取了2名检查人员和4家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市场主体,并会同市市场监管局相关执法人员于2021年10月29日开展了一次“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从检查情况看,被抽查的4家企业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均未发现违法违规情形。每一次实地检查结束,及时将检查结果导入广州市双随机、一公开系统。执法检查人员按要求填写检查记录表,如实记录检查情况,根据检查情况形成检查结果记录。纸质的检查结果记录表由执法检查人员签字后存档备查。

  (六)行政执法行为复议诉讼情况。

  市商务局2021年度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定职责、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被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

  四、行政执法职权下放、委托情况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下放、委托和收回一批市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78 号),我局在规定时间内将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规模发卡企业)备案、对外劳务合作风险处置备用金处置及管理等3个事项委托给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实施。

  一是印发通知推动委托工作落实。为尽快推动相关事项委托至各区实施,我局起草并印发了《广州市商务局关于行政权力事项委托实施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任务分工,细化工作要求,确保委托工作规定时限内完成。

  二是签订委托协议书并公示。我局依法制定《广州市商务局行政权力事项委托实施协议书》,明确了委托对象、委托范围、执行方式、双方权利义务、责任划分、监管措施及委托期限,并于2021年3月1日完成与各区商务主管部门之间的文件签署工作,按照相关规定将11份委托协议上传至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进行公示。

  三是刻制委托专用章并制定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便于各区商务主管部门行使市商务局委托的行政权力事项,专门刻制“广州市商务局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委托专用章”和“广州市商务局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备案委托专用章”,制定并印发《广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备案委托专用章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明确委托专用章适用范围和管理使用要求,及时与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完成事项委托专用印章的交接工作。

  五、本单位开展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我局行政执法的主要业务是办理行政许可,相关行政许可事项主要使用国垂、省垂系统办理,相关许可证结果无法从商务部业务系统中导出,存在商务部业务系统与市本级系统无法对接的问题,影响电子证照应用、过程数据上传及数据共享等方面工作,需要进一步推动系统对接,加强数据连通。     

  六、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细化办事指南,提升行政许可效率;二是继续优化办理流程,推进全流程网上办理,为群众办事提供便捷高效服务。三是积极推动国垂系统与市本级系统对接,解决信息共享问题。四是继续推进行政许可自由裁量权规定的修订工作,规范行使行政许可自由裁量权,提高行政许可透明度。

  (二)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下一步继续做好“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代理机构”和“机电产品国际招投投标活动”等双随机检查工作,强化问题导向,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规范随机抽查程序,明确抽查事项清单及检查指引等,重点做好单用途商业预付卡领域双随机检查工作,及时提供双随机市场主体名录库,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做好公示工作。

  (三)做好执法信息公开公示工作。充分利用政务服务网、部门网站、服务窗口等监督方式,将行政执法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提高行政执法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广州市商务局2021年度行政执法相关情况统计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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