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商务局关于2024年广东自贸试验区南沙新区片区新型国际贸易重点企业名单和档次结果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关于开展2024年广东自贸试验区新型国际贸易重点企业评定工作的通知》(粤商务创函〔2024〕23号),市商务局会同南沙区开展了广东自贸试验区南沙新区片区新型国际贸易重点企业评定工作。现将拟确定的2024年广东自贸试验区南沙新区片区新型国际贸易重点企业名单和档次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3日至11月29日。
二、咨询反映:经济功能区处,简兆云,电话:020-81096041
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西路158号广州市商务局。
三、有关要求:若对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向广州市商务局反映情况。反映情况应具体详实,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需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具体联系方式以便核查。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反映问题的,未提供明确的可查证线索,或逾期提出异议与提供证据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公示的名单不是最终确定名单,不作为相关单位获得资金扶持的依据,具体项目计划以广州市商务局最终下达通知为准。
广州市商务局
2024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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