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外经贸运行监测分析事项资金安排方案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外经贸运行监测分析)项目计划和绩效目标的通知》(粤商务综函〔2023〕8 号)等文件要求,我局初步拟定了“广州市商务局2023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外经贸运行监测分析事项资金安排方案”,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11日—4月17日。
若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于公示截止前以书面形式向广州市商务局反映。单位意见请加盖公章,个人意见请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具体联系方式、反映的具体事项和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反映问题,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将不予受理。公示资金计划不是最终下达计划,不作为相关单位获得资金扶持的依据,具体资金计划以广州市商务局最终下达通知为准。
附件:广州市商务局2023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外经贸运行监测分析事项资金安排方案
广州市商务局
2023年4月10日
联系人:张先生、詹小姐,电话:81329861、88902120,电子邮箱: zhangyu@gz.gov.cn
附件:
广州市商务局2023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外经贸运行监测分析事项资金安排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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