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2023年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零售与消费促进专题(新增限额以上企业奖励-2021年度批发业)拟奖励企业名单的公告
根据《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管理办法》、《广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批发业新增限额以上企业奖励实施方案》及《广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2023年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零售与促进消费专题(2021年度批发业新增限额以上企业奖励)申报指南的通知》,广州市商务局组织开展了该项资金申报、审核、信用核查等工作。现将2023年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零售与消费促进专题(新增限额以上企业奖励-2021年度批发业)拟奖励企业名单予以公示,每家企业拟奖励5万元,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21日-2023年3月29 日(7个工作日)。
若对拟扶持单位有异议,请于公示截止前以书面形式向市商务局反映。单位意见加盖公章,个人意见请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具体联系方式、反映的具体事项和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将不予受理。
公示的资金安排不是最终下达计划,不作为申报单位获得资金扶持的依据,具体资金安排以市商务局最终下达通知为准。
附:2023年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零售与消费促进专题(新增限额以上企业奖励2021年度批发业)拟奖励企业名单.docx
广州市商务局
2022年3月21日
联系人:陈小姐,联系电话:81098757,受理时间:2023年3月21日—2023年3月29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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